在制度建設上,根據中央9號文件精神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10個相關工作文件規定,以提高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的議事質量為重點,對履行各項職權的程序都重新作了修訂,編印下發了《甘肅省人大工作法規制度匯編》,制定了《關于專門委員會處理省人大代表議案程序的意見》。對機關內部各項工作制度進行了補充完善,建立了秘書長聯系會議制度,制定了常委會機關黨員教育管理長效機制、機關干部管理教育辦法、建設節約型機關辦法、宣傳工作辦法和加強機關后勤服務工作辦法等一系列制度,促進了機關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各位代表,回顧一年來常委會所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 一是對人大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研究和認識的還不夠深入,工作上的預見性、創新性和行動上的自覺性還不夠強。二是對人大工作如何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大局,努力優化法治環境、社會環境和發展環境,依法履行好各項職責,提高工作質量,凝聚各方面力量,為全省的改革發展穩定服務,還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三是立法質量、監督實效有進一步提高;人事任免、述職評議以及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工作仍有待進一步改進。四是聯系指導縣、鄉兩級人大的工作還不夠。
五是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的業務建設和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提高和改進。
六是常委會機關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工作質量和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今年的主要任務
2006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常委會要在中共甘肅省委的領導下,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 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九次全委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省工作的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為進一步推進我省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新的努力。
一、地方立法工作
認真堅持已經明確的立法指導思想、質量標準、保障措施以及工作程序和技術規范,進一步完善開門立法工作機制,認真調研分析、吃透省情,注重提高法規質量,把握好質量與數量的關系。地方立法要順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具有時代特征和一定的前瞻性,針對性要強,地方特色要鮮明。防止通過立法不適當地擴大部門行政權力和局部的地方利益,防止通過立法對社會生活的過度干預,避免法多擾民。努力改善法治環境、社會環境和發展環境,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堅持重要法規草案以及立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請示,涉及權屬變更、機構整合等敏感問題,先由政府協調,達成共識后再行審議。不草率行事,不簡單進行裁決,不包辦代替,一切有利于改革、穩定、發展的大局。地方立法還要把握住國家改革的走勢,給地方改革和搶抓機遇留夠空間,這樣才能達到促進發展的目的。在新的一年里,地方立法要根據五年立法規劃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認真制定好今年的立法計劃,要突出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已經進行二審的我省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修訂案和已進行一審的安全生產條例草案、全民義務植樹條例草案的修改和審議工作;二是要做好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供用電管理、我省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等方面法規的制定和我省信訪條例、旅游條例的修訂工作;三是要加強立法調研,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職業教育認證、著名商標管理認定、實施草原法辦法等立法項目的調研。對各方面條件,成熟,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立法調研項目,也可加快工作進度,出臺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