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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創文明城市 蘭州百余單位簽軍令狀 |
(2005-12-7 16:23:21) 有位讀者讀過此文 來源:甘肅日報/西部商報 打印本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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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蘭州市在2011年實現沖擊“全國文明城市”的目標,在6日召開的蘭州市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標責任書簽訂會上,市委副書記、市長張津梁分別與105個責任單位簽訂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目標責任書。會議要求,對創建工作不落實和完不成目標任務的單位要追究責任,并在全市通報。
確保“全國文明” 簽軍令狀
6日,張津梁分別與蘭州市創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創建環保模范城、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各分指揮部,全市8個縣區,蘭州鐵路局、甘肅機場集團公司、蘭州警備區,市委、市直有關部門等105個部門和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責任書中包括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規范守信的市場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等指標。
目標未落實 全市通報
在日前“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的表彰中,蘭州為未上榜的6個省會城市之一。為此,蘭州市委副書記咸輝在會上說:“我們要正視差距,加快創建,力爭2008年進入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行列,2011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會議要求,要把“治庸”計劃和創建工作結合起來,把“創文”作為考核各級黨政班子和干部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評先評優的一個主要依據,對創建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創建工作不落實和完不成目標任務的單位要追究責任,并全市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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