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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經濟是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紐帶、農村為腹地的區域經濟,是國民經濟的基本單元。黨的十六大將“發展壯大縣域經濟”作為本世紀頭二十年我國經濟建設的主要任務之一,第一次寫進黨的綱領性文件。發展縣域經濟的本質是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
在甘肅,傳統農業比重大,產業特色不明顯,工業化、城鎮化水平低,二元結構突出,縣鄉財政困難,農民增收緩慢則是縣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2005年,甘肅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意見》,并召開了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下放經濟管理權限,并確立13個縣為試點縣。不久前,又提出開展“省直管縣”財政直管的試點。這些一系列的舉動將縣域經濟的發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縣域經濟背后的甘肅經濟
2005年12月14日,備受關注的《中共甘肅省委關于制定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草案)》在省委十屆九次全委會議上獲得通過。同全國其它省份一樣,在甘肅省委制定的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發展壯大縣域經濟,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化財政體制和金融體制改革被列其中。
有關人士指出,縣域經濟是2005年甘肅經濟的關鍵詞。“十一五”期間,要進行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深化財政體制改革等,應該是甘肅從行政權和財權方面對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的有力支持。
目前,在甘肅,縣域經濟的基本概念是:人口以農民為主,企業以中小為主,財政以吃飯為主,產業以傳統為主,調控以自我為主,發展以追趕為主。按照國家劃分標準,甘肅86個縣市區中,納入縣域經濟范圍的縣市有70個,縣域經濟占全省經濟總量的43%左右。在連續幾屆的中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百強縣(市)中都沒有甘肅。在全國31個省市區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排序中,甘肅連續幾屆都排在第29位。
而實際上,在基層,隨著上級政府垂直管理部門增多,縣級政府調控縣域經濟發展的手段相應減少,政府協調各方面關系的難度不斷加大。致使一些對當地經濟發展有很大促進作用的項目難以落地,同時,一些落地項目在發展中遇到的困難也很難通過協調加以解決。而實行分稅制后財力逐級向上集中,再加上國有企業萎縮、虧損、破產增多,農業稅取消后,各縣的財政狀況更加惡化,縣級財政無力增加建設性投資和扶持當地企業的發展。
縣域經濟發展水平滯后,經濟結構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約甘肅經濟的發展。“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必須要革除體制性障礙,拆除形形色色的‘籬笆墻’,克服‘路徑依賴’。”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潘峰說。
甘肅在去年也明確提出了縣域經濟發展的目標,到2010年,縣域經濟總量占全省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力爭有30個縣(市)的生產總值達到20億元以上,有30%以上的縣(市)財政收入過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5%以上,城鎮化水平年均提高一個百分點左右,非公經濟占縣域經濟總量的比重達到50%以上。
“省直管縣”試水甘肅
2005年6月21日,省委副書記、省長陸浩在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會議講話中指出,要把改革作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動力,創新機制,擴權讓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斷增強縣域經濟發展的活力和自我發展的能力。陸浩在講話中說,要逐步擴大縣域經濟管理權,建立財政激勵機制。
關于逐步擴大縣域經濟管理權限,中共甘肅省委[2005]33號文件用8個字表述了總體原則:“能放則放,權責統一”。即從2005年起,在敦煌市、臨澤縣、民勤縣、永昌縣、永登縣、臨洮縣、景泰縣、和政縣、夏河縣、秦安縣、靜寧縣、華池縣、成縣等13個縣推行下放經濟管理權限的試點。除國債項目、財政預算內項目、統借統還國外貸款項目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限制的項目外,不論規模大小,一律不再進行審批,由投資主體自主決定,實行財政鼓勵和資金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