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強資源整合和區域性聯合開發。改變旅游資源分散管理、多頭管理的現狀,加大旅游資源的整合力度,充分發揮國土、建設、水利、林業、文化、體育、文物、園林、民族和宗教等部門發展旅游的積極性,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實行以市、縣為主的開發管理機制,進行區域整合,聯合開發。
發揮甘肅獨特的區位優勢,以旅游產品為紐帶,注重和加強與周邊省區的合作互動。按照區域聯動、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原則,聯合開發,保證跨省際旅游線路的暢通無阻,打造區域性旅游品牌,形成市場互通、游客互動、客源互送、利益共享的格局。
三、提高旅游業發展質量(八)加大旅游形象宣傳力度。要切實加大旅游宣傳和市場促銷力度,提高宣傳策劃水平,創新宣傳形式,借助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各類媒體,建立形式多樣的宣傳促銷機制,通過長期、系統、大規模、多形式的連續宣傳,把甘肅的旅游名牌產品推向國內外,提升甘肅旅游業的整體形象,提高甘肅旅游產品的知名度。省內各大報刊、電臺、電視臺、政府網站等媒體要將旅游宣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開辟專欄、優先安排旅游公益廣告。政府各駐外機構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甘肅旅游宣傳力度。在重要口岸(機場、車站等)、公共場所和城市出入口等設立旅游形象廣告,在交通主干線設立規范的、中英文對照的重要旅游區指示標志,并納入相關市政建設規劃。同時,要加快建設各級政府旅游網站、旅游景區(點)網站和旅游企業網站,充分發揮其宣傳促銷、咨詢服務的快捷便利優勢。利用申辦和組織各類國際性、全國性會議、會展及文體、經貿活動的機會,加強對外宣傳,提高甘肅旅游的海內外認知度。
(九)大力開發各類特色旅游商品。鼓勵各級研發機構和各類生產企業加大旅游工藝品、紀念品和旅游用品的開發與創新力度,不斷提升甘肅旅游工藝品、紀念品的品位和知名度,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擴大市場份額。重點開發能夠充分體現甘肅深厚文化底蘊和濃郁地方特色、深受游客喜愛的旅游工藝品和紀念品,做大做強一批旅游工藝品、紀念品開發、生產和銷售企業,提供充足的旅游用品供應,不斷提高旅游商品銷售收入在旅游總收入中的比重。
(十)改善旅游經營環境。加快旅游法制化建設步伐,抓緊制定、完善地方性旅游法規和政府規章,建立健全旅游法規體系和旅游市場監管體系,完善制度,加大旅游行政執法力度。完善旅游行業規范,推進標準化管理,分類制定旅行社、導游、景區(點)、旅游車船和旅游賓館飯店等服務規范和質量標準。
加強旅游安全和衛生保障工作。各級公安、交通、衛生、工商、質監、安監、防疫、民航、鐵路、旅游等部門要高度重視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嚴格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強制性標準,在賓館、飯店建立旅游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預警聯動系統,制定旅游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落實安全消防責任,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特別是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旅游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物價部門對旅游景區(點)門票價格實行監控,需要變動時,要廣泛采用聽證制度,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制定合理的門票價格。門票價格調整時,要提前6個月向社會公布。
旅游星級賓館、飯店實行與一般工商企業同等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清理對旅游行業的不合理收費,除國家和省政府確定的收費項目外,嚴禁向旅游企業和單位亂收費、亂攤派、亂檢查。
對旅游汽車公司、旅行社、星級飯店等旅游企業用于旅游客運的車輛,在淡季允許按月辦理臨時報停運營,報停期間免收相關規費。
四、強化旅游業市場化運作能力(十一)加快推進旅游企業多元化改革。
根據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今年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的要求,對旅游企業實施股權多元化改革,加大對現有國有旅游企業改革的政策支持,通過改組、聯合、兼并、租賃、破產、承包經營、股份制改造和一次性出售等多種形式,加快推進改革進程,轉換經營機制,努力向專業化、品牌化、規模化、集團化方向發展。抓住國家放開旅游開發經營的機遇,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國內外、省內外優勢企業和知名企業,通過參股、收購、特許經營、合資合作等方式,設立獨資、合資旅游企業。通過多種途徑大力發展民營旅游企業,鼓勵各種經濟成分、社會力量投資興辦旅游經濟實體,開發旅游項目,發展壯大旅游企業規模,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十二)積極探索旅游景區(點)市場化經營模式。按照“誰投資、誰收益、誰決策、誰承擔風險”的原則,向國內外投資者開放旅游資源開發和景區(點)經營權,形成多方投資辦旅游的發展格局。按照旅游資源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權三權分離的模式,以特許、轉讓、承包、租賃等方式,依法對景區(點)經營項目實行公開招(投)標,積極探索旅游資源開發和經營的市場化模式,以市場運作的方式加快景區(點)的開發與建設。旅游景區(點)所產生的收益要按照適當的比例合理分配,充分調動各個地區、各個行業、各個部門發展旅游的積極性。
(十三)充分發揮旅游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盡快做好省、市州旅游協會機構的組建、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專業人員的選聘工作,使其成為聯系政府和市場主體的橋梁、紐帶。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性、服務性功能和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主體利益和要求的特點,健全行業自律機制,規范行業行為,在優秀旅游城市、星級飯店、景區(點)、內河星級游船評定和導游翻譯管理、導游等級認定等方面,發揮行業自律、協調、同業商議的作用。制定《誠信經營公約》,確保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協調旅游行業內部的各種關系。
五、采取有力措施促進旅游業的發展(十四)強化對旅游業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建立由省直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省旅游業發展協調機制,主要負責協調全省旅游業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和相關政策。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要主動配合,相互支持,認真履行職責。建立職能部門協調合作機制,共同推動旅游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強化對旅游業發展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的管理。各級政府要把加快旅游業的發展作為重要工作和績效考核內容,定期研究,常抓不懈。
各級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旅游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履行好產業規劃、行業管理、形象推介、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和指導服務的職能,主動與相關部門協調,發揮好牽頭作用。要依法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好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