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張家川回族自治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馬筱寧主持召開張家川縣十六屆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
會議研究了縣政府領導工作分工事宜,研究審定了縣政府《工作準則》等六項工作制度、《政府工作報告》任務分解及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意見建議落實工作方案,研究審定了縣級政府部門第十三批取消調整和承接的行政審批項目和《權責清單管理暫行辦法》等五項行政審批事項管理辦法,研究審定了關于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研究審定了關于落實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方案(2016—2020)。
馬筱寧指出,學習國家相關法律條例,對于有效破解當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遺留問題,進一步加快法治張家川建設,具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各部門要結合各自部門工作實際和行業特點,認真學習貫徹相關法律條例,多渠道、全方位開展學習宣傳活動,確保全縣干部群眾熟知法律條例,用法律條例更好地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馬筱寧要求,縣政府執法各部門要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按照權責一致、高效運轉的原則,著力解決城市管理方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切實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縣政府副縣長馬庭堅、張樹增、馬國杰、汪萍、李少龍參加會議,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璟、縣政協副主席汪雙家及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