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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張家川回族自治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馬筱寧主持召開縣長辦公會,專題研究關于張棉鄉馬窯村東溝建筑用花崗巖礦等五個采礦權出讓事宜。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夏草,副縣長李振、杜根祥、蘇華、白紅平、李少龍出席會議,縣政府辦、公安局、國土局、發改局、財政局、安監局、工信局、招商局、規劃局等單位和恭門、劉堡、張棉、平安等鄉鎮負責人參加。
會上,國土局負責人匯報了張棉鄉馬窯村東溝建筑用花崗巖礦等五個采礦權出讓的基本情況和處理意見,與會人員就提出的處理意見作了發言。
馬筱寧強調,五個采礦點的采礦權出讓必須嚴格按照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礦點的位置、邊界、期限、范圍、面積等方面必須明確,不能存在任何爭議,產生不必要的矛盾糾紛;涉及鄉鎮要積極配合,做好群眾工作;國土部門要依照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嚴格辦理上報、審批、出讓等各項手續,待采礦權出讓批準后,要依法依規開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