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川“正月十四耍社火”在張家川已有上百年的歷史,說起來還有一段鮮為人知的故事。
耍社火是中華民族多年來形成的傳統。據史料記載,“社”為土地之神;“火”具有紅火、熱鬧之意,相傳也能驅邪避難。崇拜社神,嬉鬧社火,意在祈求風調雨順,五谷豐登,國泰民安,萬事如意。于是社火便成了我國民間一種慶祝春節的傳統慶典活動,頗受人們的歡迎和喜愛。新春鬧社火,不僅僅給人們帶來喜慶和歡樂,而且也蘊含著人們對來年美好生活的寄托,更是對民間傳統藝術文化的傳承。
春節耍社火的具體形式隨地域而有較大差異,舉辦社火表演的時間也因地而異。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也有舉辦社火的民俗,進入每年正月,馬關的“上八”、龍山的“上九”、梁山的“十一”、張棉的“十二”、張家川“十四”、恭門的“二十五”,當地群眾都要舉行聲勢浩大的社火表演活動,其中張家川“十四”耍社火的規模最大。
張家川為什么要將舉辦社火表演的時間定在“正月十四”呢?作者根據《李德倉志》一書的記載及其作者馬國強的口述中得知,張家川在“正月十四”舉辦社火表演,是與李德倉本人的生日有關。李得倉 (公元1827年—1896年),生日是陰歷正月十三,張家川李家村人,回族。清同治年間,他是隴上很有影響的一個風云人物,那時正值西北回民起義風起云涌之際,他和一些反清志士一起,組建了當時名震八方的甘肅隴南地區回民自衛反清起義隊伍——“南八營”。
李德倉其人有著百折不撓、堅忍不拔的堅強意志和非凡的膽略,富有領導力和號召力,深得軍中將士愛戴,在長達7年的反清斗爭中,他很重視自己軍隊中的民族關系,不僅想法設法關心本族弟兄的生活,還設身處地的體恤漢族士兵。因為都是以反抗清政府的迫害為共同目標,加上李德倉視回漢為一家,所以在他的回族反清起義軍隊伍里,有許多漢族群眾,他們同回族兄弟一道并肩作戰,共同反抗清朝的血腥統治。
隨著反清斗爭的不斷深入,張家川附近的秦安、莊浪、華亭、隴縣等地不堪清政府壓迫的漢族群眾,也或多或少的被招致“南八營”的麾下,“南八營”隊伍不斷壯大,戰斗力不斷提高,使張家川及周邊反清捷報頻傳,也使李德倉在回漢群眾心目中的地位越來越高。據《李德倉志》一書記載,李德倉在張家川休整期間,附近莊浪縣萬家溝門(今莊浪縣萬泉鎮)有1戶漢族人,曾經提出要把自己的親生兒子過繼給李德倉當嗣子。
出于對李德倉的愛戴、擁護和感謝,每逢每年陰歷正月十三李德倉生日之時,甘肅秦安、莊浪,陜西隴縣的漢族群眾和張家川當地的漢族人一樣,都會按照各自的民俗習慣,自發組織社火隊,成群結隊、敲鑼打鼓,從四面八方匯聚到張家川(今張川鎮)給李德倉賀壽,吸引周圍十里八鄉的群眾趕來看熱鬧,場面很是壯觀。但是,由于陰歷正月十三適逢伊斯蘭教哲合忍耶第五代導師馬化龍遇難的日子,張家川的回族在這一天會舉行隆重的悼念活動,一喜一悲兩重場面,讓回漢人都感覺不太和諧,所以為了尊重烈士,漢族人就把李德倉的賀壽日改在正月十四日這一天進行。
隨著時間的推移,歲月的流逝,李德倉的生日逐漸淡出人們的記憶,但是“張家川正月十四耍社火”的這一傳統習慣,卻被一代代阿陽人傳承保留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