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7年省級創業帶動就業
扶持資金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做好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按照《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7年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97號)要求,現就我市申報2017年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一)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補助
1.申報條件:畢業5年內(2012年6月至今)的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符合連續經營1年以上、帶動就業5人以上簽訂勞動合同、已參加或在年底前保證參加相關社會保險的,給予每戶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2.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創業者畢業證復印證、身份證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吸納就業人員花名冊(包括就業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就業崗位、工資收入、聯系電話)、2017年4月工資發放花名冊、提供已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或正在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證明,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函等。
(二)返鄉人員創業補助
1.申報條件:對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等返鄉人員創辦的各類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符合國家政策倡導或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并吸納當地富余勞動力就業30人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已參加或在年底前保證參加相關社會保險的,給予每戶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2.申報材料:申請報告、創業者身份證復印證、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吸納當地富余勞動力就業花名冊(姓名、身份證號、就業崗位、工資收入、聯系方式)、2017年4月工資發放花名冊、提供已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或正在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證明,市級人社部門提供的返鄉創業證明、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函等。
(三)創業項目補助
1.申報條件:對市州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審認定的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吸納就業多或在國家、省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創業大賽中獲獎,且落地經營6個月以上的優秀創業項目,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2.申報材料:申請報告、項目基本情況、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電括、項目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函等。
二、申報要求
1.從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9日,在市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創業扶持資金申報窗口受理材料(申報表一式三份、其余材料一式二份),申報材料要復印件的請帶相關證件原件審核,市人社局審核后將于2017年6月15日前上報省級審定。不按要求報送材料的視為不符合申報條件,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2.被列為省級試點區域或試驗區內的單位和個人,已經享受相關扶持補助的,不再列入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補助范圍。
3.各申報單位和個人要誠實守信,如實做好資金申報工作,對虛報冒領套取資金的,追回已取得的扶持資金并依照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附: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函(式樣)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函
本單位承諾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申報資格和申報條件的符合性負責,無嚴重違規違法信用記錄。違反上述承諾的不誠信行為,一經發現后,同意取消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申報資格、退回已取得的扶持資金并承擔相應后果。
法人代表(簽字): 申報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