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解讀“三證合一”熱點問題
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已在全國范圍全面實施。什么是“三證合一”?什么是清稅證明?開辦企業還需到質監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嗎?“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后的新營業執照適用哪些領域、業務?
關于“三證合一”常見的22個重要問題,市工商局近期進行了權威解讀。
1.什么是“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將原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
2.“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別指什么?
“三證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個證照;“一照一碼”中的“一照”是指新營業執照,“一碼”是指統一代碼。
3.“統一代碼”是什么?
統一代碼全稱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每一個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終身不變的法定身份識別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由國家標準委依據《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文件規定,依據《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編制規則》(GB32100-2015)賦予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身份識別碼,共18位,由五部分構成,其中: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其中工商部門的代碼標示為9;機構類別代碼1位,其中企業的代碼標示為1,個體工商戶的代碼標示為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代碼標示為3;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6位;主體標識碼9位;校驗碼1位。
4.“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依據是什么?
“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依據包括:《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和工商總局、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質監總局和國務院法制辦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等。
5.“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內容是什么?
“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概括起來說就是“五個一”:一是一窗受理。企業登記申請表和登記材料由工商登記窗口受理,質監、稅務部門不再受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申請。二是一表申請。投資者辦理企業登記注冊,只需填寫一份申請表,向登記窗口提交一套登記材料。三是一照一碼。一個企業主體只能有一個“統一代碼”,一個“統一代碼”只能賦予一個企業主體。四是一網互聯。以省級共享交換平臺為單位,各省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等部門通過這個平臺進行數據交換,實現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信息共享和有效應用。五是一照通用。“一照一碼”執照在全國通用,相關各部門均要予以認可。
6.為什么要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新注冊企業需要到工商、國稅、地稅和質監等部門分別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申辦三個證(照)法規依據不同、提交文件材料也不盡相同。企業需要多次提交申報材料,各部門需要重復性審核,提交材料過多、手續繁瑣不僅給企業造成很大負擔,而且辦理時間較長,按照國務院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要求。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就是要進一步簡化手續、減少審批、減少環節,進一步簡化市場準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7.“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適用的市場主體類型有哪些?
此次“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適用于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除個體工商戶以外所有市場主體,包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均簡稱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具體是:
(1)內資公司及其分公司。(2)內資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3)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4)合伙企業及其分支機構。(5)內資非法人企業。(6)外商投資公司及其公司。(6)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7)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及其分支機構。(8)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9)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10)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常駐代表機構仍使用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在登記證上記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8.“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后,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還需要發放嗎?
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后,不再發放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9.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給企業帶來哪些便利?
原來企業需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質監部門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稅務登記證三個證照,需要到三個部門提交材料,多次填表,費時費力。“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后,只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一個營業執照即可,大大節省企業時間,減輕企業準備材料成本等負擔。實行“三證合一”登記改革制度能夠簡化手續、縮短時限,便民利民,提高效能,有效地推進注冊便利化。
10.“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后的營業執照與原營業執照有何不同?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后新辦理的營業執照,承載了原來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工商部門通過實時、自動、即時賦碼的方法,按照核準的先后順序,對新設立企業、變更企業發放加載全國唯一、終身不變的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原需要使用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辦理相關事務的,一律改為使用“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辦理。
11.“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有什么意義?
推行“三證合一”有利于推進政府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政府服務效能,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能夠簡化市場準入手續,營造寬松平等的準入環境,推進登記注冊便利化,降低企業運行成本,縮短了企業創辦周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企業辦證難問題。各部門實現了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失信成本,提升誠信收益,降低違約概率,推動建立完善信用懲戒機制。
12.“三證合一”后,到工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和改革前有何不同?
與以往相比,“三證合一”改革后,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產經營地”、“財務負責人”和“核算方式”信息。原來到稅務、質監部門辦證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13.“三證合一”后,企業手中原有的證照需要更換嗎?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設置了過渡期,在2017年底前要完成對企業發放和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有特殊困難的個別領域,最遲不晚于2020年底。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包括各地探索試點期間發放的“一照三號”營業執照和“一照一號”營業執照,下同)可繼續使用。同時,在過渡期內,企業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業務時,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過渡期后,企業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14.企業的涉稅業務信息如何進行變更和更新?
生產經營地、財務負責人、核算方式由企業登記機關在企業辦理設立登記時采集。企業成立后,上述信息發生變化的,由企業向稅務主管機關申請變更。
15.“三證合一”后,企業辦理注銷登記和以前有什么變化?
“三證合一”后的企業辦理注銷時,須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持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再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在過渡期內,未換發“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辦理注銷,仍按原程序辦理。
16.“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后的新營業執照適用哪些領域、業務?
“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后,原需要使用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辦理銀行開戶、繳納社保費、辦理房產登記、辦理車輛登記等相關事務的,企業持“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將都可以辦理。根據改革要求,各相關部門都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后的營業執照在各地各領域互認互通,確保改革各個環節暢通無阻。
17.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后,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補、增、減營業執照時,申請人的原有證照遺失的,如何處理?
申請人遺失證、照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的遺失公告報樣。
18.“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后,新設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和原有企業換發新營業執照有何區別?
對于改革實施后新設立的市場主體,由工商部門在其辦理注冊登記時發放加載了統一代碼的新營業執照,統一代碼由各級工商部門窗口實時生成、自動賦碼。
對于在改革實施前已設立的市場主體,需要在申請變更登記時,區別情況分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并歸檔。
19.什么是聯絡員?在設立登記、聯絡員變動時時,如何操作?
聯絡員是負責本企業與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以及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有關信息等事項的具體經辦人。聯絡員應了解登記相關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設立登記時,申請人應當填寫聯絡員信息表。聯絡員發生變動的,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20.什么是清稅證明?
答:清稅證明是指已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時,向登記機關提交由國稅、地稅部門出具的所有稅務事項均已結清的證明。
21.“三證合一”改革,涉及部門多、行業廣,政府各相關部門如何確保改革得以順利實施?
此次“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涉及部門多,影響范圍廣,要確保順利實施,各級政府、各部門必須做到三個“同步”和三個“銜接”。
三個“同步”:一是職能部門同步實施。這項改革涉及工商、質檢、稅務、發改等部門,各部門必須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制定統一的申請條件和規范要求,規范申請登記審批流程。二是相關行業同步落實。按照國務院要求,實現“三證合一”后,相應的新營業執照在審批管理、信貸金融、檢驗檢測等領域必須互認互通,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認可。三是地方政府同步推進。按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都要建立“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領導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落實工作責任,在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保證。
三個“銜接”:一是要做好改革前后工作流程和業務系統的配套銜接。按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都要抓緊完善內部審批流程和業務系統,做好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的對接,實現與內部管理業務的有序銜接。二是要做好原有證照與新營業執照的過渡銜接。要有序做好已登記企業原發證照的換發工作,變更換證不能收費。過渡期內,原發證照繼續有效。改革后,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企業原來需要使用這兩個證辦理相關事務的,一律改為使用新營業執照辦理。三是要做好原有試點與全面推開的轉換銜接。試點地區在改革全面實施后,要按新的要求全面推進改革工作,積極穩妥做好已發證照的更換,避免給企業帶來困擾,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22.“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后,通過公示系統查詢企業信息,是使用注冊號查詢還是使用統一信用代碼查詢?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后,通過公示系統查詢企業信息,對于已有統一代碼的,使用統一代碼進行查詢;對于尚未換發新營業執照、沒有統一代碼的,使用注冊號進行查詢。
天水市“個轉企”相關政策解答
1.問、什么是“個轉企”?
答:“個轉企”就是個體工商戶由原來的個體工商戶組織形式轉型升級為企業,轉型升級后的企業類型一般應為有限責任公司,特殊情況下也可轉型升級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轉企”不是簡單的更名,而是通過優化內部流程,解決企業發展延續性的問題。
2.問、“個轉企”的依據是什么?
答:國家工商總局《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若干意見》,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企業登記暫行辦法》,甘肅省工商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政府金融辦五部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意見》、《天水市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實施辦法》等有關政策。
3.問、哪些情形適用“個轉企”政策?
答:我市已注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在現有生產經營條件的基礎上,已形成較大規模、有轉型升級為企業意愿的,都可申請辦理“個轉企”。在《意見》下發之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享受《意見》規定的優惠政策。
4.問、個體工商戶的組織形式有什么缺陷?
答:個體工商戶存在法人地位缺失、治理模式單一、投資規模有限、土地不能競標、融資貸款難、抗風險能力低等缺陷,而且相對于企業來說,在商業信用、經營領域、品牌效應、競爭能力等方面缺乏比較優勢,升級為企業是其提升業態、增強競爭力的自身需要,也是持續發展的需要。
5.問、“個轉企”能帶來什么好處?
答:“個轉企”后,在法律責任方面:由個體工商戶承擔的無限責任,轉為以出資額為限的有限責任;在資金方面,企業也比個體工商戶更容易獲得貸款,而且貸款額度也比較大;在影響力方面,企業比個體工商戶更容易進行市場定位,信譽度更高,也更容易獲取社會資源,拓展了企業的上升空間。除此之外,面對眼下的招工難現狀,由于企業可以參加勞動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也比個體工商戶更能吸引和留住人才。同時個體工商戶可以繼續使用之前的名稱,而不用更換店名,有利于個體工商戶保留多年積攢的品牌,打造企業文化。
6.問、我省實行“一保三放寬” 的登記辦法,積極降低企業轉型登記門檻。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一保”即最大限度保留原個體工商戶字號名稱中的字號和行業特點。“三放寬”即放寬名稱使用限制,允許原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在符合企業名稱規定的前提下,作為新設企業的字號;放寬經營范圍條件限制,經營范圍中的許可項目已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協調有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放寬經營場所限制,申請人不改變經營場所的,可提交變更前的經營場所或住所證明。
7.問、個體工商戶升級轉型為企業后,能否享受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
答:個體工商戶升級轉型為企業后在管理上和普通的企業沒有差別,可以享受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
8.問、個體工商戶升級轉型有沒有行業的限制?
答:個體工商戶升級轉型原則上沒有行業限制,但不鼓勵從事國家限制類、淘汰類行業。
9.問、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中涉及有前置審批項目,是否需要重新審批?
答:個體工商戶原來生產經營中,不需前置審批的,轉型升級中也不需前置審批;原來有前置審批的,對實質審批事項不變且行政許可在有效期內的,可允許先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再辦理相關許可的變更。
10.問、個體工商戶獲得的商標、專利等在轉型后能否繼續使用?
答:個體工商戶獲得的商標、專利等在轉型升級后仍可延用。
11.問、“個轉企”的流程是什么樣的?
答:第一步:個體工商戶持有關材料到行政服務中心工商窗口辦理名稱預先登記;第二步:工商窗口出具名稱通知書,標明“由個體工商戶轉型”,專窗專人負責“個轉企”材料指導;第三步:個體工商戶注銷與企業新設同步完成;第四步:打印企業執照及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的證明
12.問、“個轉企”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請名稱預先登記,需提交以下資料:(一)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三)個體經營者同意轉型升級為企業的證明文件;
申請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申請書》;(二)同意轉型為企業的證明材料;(三)債權債務清理承諾書;(四)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五)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副本;
申請企業設立登記,由于轉型后企業類型可能是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需提交的材料也各不相同,因此將在名稱預先登記時專人指導所需材料。
“個轉企”相關政策
為進一步優化市場主體結構,推動全省經濟轉型跨越發展,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的意見》,目前,甘肅省工商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政府金融辦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意見》,明確了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并就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出臺了8條扶持政策和措施。
一是實行無障礙準入。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和企業設立登記手續可同時辦理。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和行業特點。轉型后企業設立不改變住所(經營場所)的,無需重復提交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文件。
二是便利行政審批服務。凡屬“個轉企”企業,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個體工商戶轉型證明》,相關部門按變更程序便利有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經營場所不變的,原登記前置許可有效證件可以繼續使用;因“個轉企”而發生的土地、房屋、權屬名稱變更,不視為交易。
三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在現有部門預算中專項安排經費,用于“個轉企”購買登記、會計、信息等公共服務經費及經省政府批準的“個轉企”獎勵工作。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當年,可按照現有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申報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發改、科技、工信、商務等部門,對初次申報項目的“個轉企”企業,在項目評審、資金安排上適當給予傾斜。
四是采取過渡期社保和稅費扶持。對“個轉企”企業給予不低于5年的社會保險過渡期,在過渡期內社會保險保持原有繳費方式不變。“個轉企”企業自登記注冊起3年內,稅費征收可仍按個體工商戶對待。
五是減免相關稅費。對“個轉企”的小微企業,全面落實已出臺的各項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措施。“個轉企”后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按規定報經地稅部門批準后,可給予減免征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六是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對“個轉企”的納稅人在個體經營期間取得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所得稅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2014年1月1日后,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加速折舊條件的,可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七是優化金融服務。加大對“個轉企”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加強對“個轉企”企業的金融輔導,增強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的意識和能力。金融機構要為“個轉企”企業變更銀行結算賬戶提供便利。各級政府性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在符合貸款擔保政策的前提下,對“個轉企”企業優先予以融資擔保。
八是延續使用無形資產。“個轉企”企業可保留升級前獲得的各種榮譽稱號,榮譽授予部門應予以認可。無形資產評定部門對“個轉企”企業給予政策傾斜,在設定評定標準時鼓勵市場主體做大做強。
根據天水市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實施辦法的規定,有關部門助推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政策主要有:
1.財政部門:市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扶持非公有制小微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專項資金采取貸款貼息、擔保費率補貼和稅收獎勵、財政獎補等方式予以扶持。
2.工商部門:對升級企業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禁止規定、不影響其他企業名稱權的前提下,“個轉企”名稱可保留原個體工商戶名稱及特點;實行“無障礙準入”的登記程序,優化準入流程,提高登記效能,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和企業設立登記可合并辦理。企業住所(經營場所)不發生變化的免予提交住所證明。轉型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檔案和轉型后企業的登記檔案可合并保存,以保證登記檔案的連續性。變更為企業后,按規定出具《個體工商戶轉型變更證明》作為相關部門落實優惠政策的依據;原個體工商戶已獲得的“著名商標”、“消費者信得過單位”、“誠信經營戶”等榮譽,可由轉型升級后的企業沿用。
3.稅務部門:對升級后的企業屬于小微企業的,享受市小微企業政策,免收相關規費。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暫免征收營業稅。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其所得稅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17年1月1日起按國家有關政策落實。
4.社保部門:做好升級企業原勞動用工合同、社會保險參保過渡和銜接。轉型升級為企業后,由企業提出申請,從轉企當年起,社會保險繳納可實行5年過渡期。轉企后前5年按個體工商戶標準維持原狀,仍按個體工商戶有關規定繳納,鼓勵企業提高參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