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
建設統一市場監管平臺的實施意見
天政發〔2015〕11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5〕13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分解全市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事項主要任務的通知》(市委辦發〔2014〕17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中共天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5年工作臺賬〉的通知》(天改組發〔2015〕1號)要求,現就全市建設統一市場監管平臺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省市有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各級政府監管服務職能,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事中事后監管不到位問題,按照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建設全市統一市場監管平臺,堅持放管并重,實行寬進嚴管,增強監管合力,維護市場正常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服務全市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設計,通聯共享。以信息化技術為支撐,整合現有市場準入和市場監管系統,統籌建立全市市場主體監管數據庫,實現政府部門橫向、縱向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各有關部門利用該數據庫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
2.實用簡便,安全開放。以便利管理為導向,以信用監管為手段,充分考慮各監管部門數據處理及實際業務需求,實現各有關部門數據處理的統一化。加強信息安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3.依法監管,社會共治。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市場監管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范作用、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實現社會共同治理,推動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
4.分工負責,協同推進。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調配合,積極探索推進跨部門、跨行業聯合執法機制,強化信用約束,提高監管合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二、總體目標
到2016年年底,基本建成全市統一的市場監管平臺,建立市場主體基本信息數據采集、信用信息交換、信用評價、失信懲戒、行政監管、移動執法、網絡監管、信息公示、數據庫管理和“大數據”分析等9個功能模塊,基本滿足全市各行政部門對市場主體進行信用監管的需要。具體目標是:有效推進政府信息的公開透明,實現市場監管有關部門信息共享、資源共通、監管互動;實施對各類市場主體的“寬進嚴管”,推進向多元監管、信用監管、事中事后監管轉變;進一步提升市場監管的整體執法效能,構建“放、管、服”三位一體的框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工作格局;通過數據庫管理和“大數據”分析技術,為政府決策提供支持,提高決策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實施步驟
(一)籌建準備階段(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市工商局負責調研各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業務需求,開展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設方案;市發改委負責審核建設方案;市財政局負責撥付建設資金。
2.市工商、質監、食藥監、安監、商務、建設、衛生、環保、國稅、地稅、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銀監分局等相關單位對本單位業務系統數據進行整合,負責提供各自監管信息的數據項標準,確定與平臺進行數據交換的接口,及時傳送在履職過程中產生的監管信息,為平臺建設提供基本數據模塊。
3.市工商局牽頭、市民政局配合,籌建天水市市場主體信用協會,開展征信建設、信用評級,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市工商局會同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制定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采集、交換、應用、公示制度,完善信用監管工作制度,形成科學可行的制度體系,為平臺運行提供制度規范。
(二)建設實施階段(2016年6月底前完成)。
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第三方信息技術公司承擔平臺建設任務,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1.市工商局負責建立市場主體經濟戶口數據庫,提供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的注冊信息、信用信息。
2.市質監、食藥監、安監、商務、建設、衛生、環保、國稅、地稅、天水銀監分局等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和業務,對市場主體的監管信息數據進行錄入、匯集,通過信用評價體系對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評級。
3.市工商局會同市建設局負責工程的招標,并負責工程全程監理。
4.市工信委負責協調電信、移動等運營商加強配合,開通移動客戶端,提供實時數據支持,提高運行效率。
(三)驗收運行階段(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平臺建設完成后,市工商局、市發改委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監管平臺運行進行測試驗收,并根據反饋意見進行完善。驗收合格后,由市工商局負責平臺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各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培訓、推廣與應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天水市建設統一市場監管平臺協調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推進統一市場監管平臺建設的指導協調工作。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建立協調聯動、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二)強化基礎保障。各有關部門要確定專門人員、場地,落實網絡接入,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經費保障,確保統一市場監管平臺建設順利推進。各縣區要配備必要的設備,落實相關經費和人員,積極與全市建設統一市場監管平臺協調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對接,確保監管平臺在基層應用中充分發揮作用。
(三)加強協調配合。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共同關注、齊抓共管、整體聯動格局。建立市場監管平臺建設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問題。
(四)加強人員培訓。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安排人員加強法規、業務、信息化知識培訓,分系統、分層次、分階段組織實施培訓,培訓內容要做到廣度和深度的協調統一,以適應行政執法體系改革工作要求。
(五)加強督促檢查。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全面負責統一監管平臺建設的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建設中出現的難點問題,平臺建設完成后,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審計驗收,協調督促各單位應用操作和制度的落實。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