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市醫療廢物得到全面集中無害化處置,天水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制定出臺了《天水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管理辦法》,并授權天水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負責收集、處置全市兩區五縣內具備收運條件的各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截止2015年6月底,全市共有311家醫療機構與天水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簽訂處置協議,日處理醫療廢物約為2.9噸。
為確保收運安全,收運工作采用專用密封車輛上門收集醫療廢物,收運人員與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人員按照收運操作規程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和《醫療廢物運送登記卡》,并與處置人員逐項核對無誤后,交醫廢處置車間進行規范處置。處置采用高溫蒸汽滅菌技術,經高溫蒸汽滅菌處置后的醫療廢物通過破碎毀形后,經密閉運輸至生活垃圾填埋廠醫療廢物傾倒專區進行無害化填埋。處置中產生的廢水經消毒處理確保無污染后按要求排放。既做到綜合利用,又做到廢水達標排放。
由于醫療廢物處置設備均為特種設備,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每年需停產檢修一次,檢修期限為1—2周,嚴重影響醫療廢物的及時處置。為了貫徹落實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要求》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工作,盡快使全市醫療廢棄物達到日產日清,天水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在原有醫療廢物高溫蒸汽滅菌設備和輔助設施不變的情況下,現計劃增加應急醫療廢物高溫蒸汽滅菌處置鍋一臺,并與原有輔助設備配套運行,以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