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做好2015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天水市交警支隊和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做好2015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縣區運管和交管部門要對參加春運的運輸企業和場站及車輛、駕駛人、營運線路的安全大檢查,排查各類安全隱患,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嚴禁安全技術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輛和設施投入春運、嚴禁不符合條件的駕駛人參加春運;要監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區運管部門要督促運輸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組織對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進行自檢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并落實專人24小時動態監管,落實凌晨2至5時和三級以下山區道路夜間禁止通行規定;要加強客運場站安全監管,督促汽車客運站嚴格履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安全職責,嚴格執行“三品”檢查、營運客車出站檢查、安全例檢等制度;春運“兩證”發放要嚴格實行“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2月4日零時起,無《春運車輛備案證》不得上路行駛、無《春運駕駛人備案證》不得駕駛春運車輛。對春運期間發生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造成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門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通知》同時要求,春運期間,各縣區要組織開展“情滿旅途”、“務工人員平安返鄉”等活動,啟動志愿者服務春運“暖冬行動”,嚴厲打擊站外攬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行為,堅決制止借春運之機亂漲價、亂收費、亂罰款等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