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維俊市長在市三城聯創辦
第114期督辦簡報上作出批示
![](/Files241/BeyondPic/2014-4/10/140214134857a4db2e850aa0cb.jpg)
日前,楊維俊市長在市三城聯創辦第114期督查督辦簡報上就秦州、麥積兩區“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督查通報作出重要批示:
“‘門前三包’責任制是城市管理中比較成功和有效的管理辦法。請王市長安排兩區及三城聯創辦等相關部門,要不斷強化認識,靠實責任,監督落實,形成自覺行動,使大家自然而然地每天考慮到自己職責范圍內的責任盡到了沒有,這樣才能把這件事辦好”。
附:市三城聯創辦第114期督查督辦簡報
關于秦州麥積“門前三包”責任制
落實情況的督查通報
![](/Files241/BeyondPic/2014-4/10/1403142049d95814d4c5541b2c.jpg)
(穎川河堤上垃圾遍地)
![](/Files241/BeyondPic/2014-4/10/1403142049e78173161d933d14.jpg)
(北賈公路成了洗車場)
![](/Files241/BeyondPic/2014-4/10/1403142049781b31a8cc8973cd.jpg)
(人行道上亂擺攤點)
![](/Files241/BeyondPic/2014-4/10/1403142049434fc485fec093a0.jpg)
(市三城聯創辦督查組檢查“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
![](/Files241/BeyondPic/2014-4/10/14031420482afd33ddc5886db6.jpg)
(市三城聯創辦督查組檢查“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
3月14日至18日,市三城聯創辦組成督查組,深入秦州、麥積兩區主、次街道,對沿街商鋪、門店“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了調研督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督查組采取點、線、面相結合,隨機抽查暗訪與查看有關資料、現場問卷調查與訪問商戶相結合等方法,對秦州區成紀大道沿線、羲皇大道沿線、民主西路、大眾路、青年南路、青年北路、新華路、重新街、自由路、解放路、雙橋中路、永慶路、友好路、岷山路、皇城路、泰山路和麥積區羲皇大道沿線、麥賈公路(十字坪段)、馬跑泉路、泉湖路、商埠路、林水路、五龍路、天河路、隴昌路、區府東路、區府西路、前進路、渭濱南路、渭濱北路、興隴路等沿途的商鋪、門店進行了走訪調查、現場查看。此次入店調查,采取隨機抽樣方式,共抽查秦州區商鋪77家,其中簽訂責任書的48家(其中區三城聯創辦簽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書32家,區環衛處簽訂環境衛生目標管理責任書15家,區工商局簽訂關于加強城市綜合治理取締倚門經營的通知1家),未簽訂的29家,簽訂率62%;抽查麥積區商鋪38家,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的6家,未簽訂的32家,簽訂率15%。從督查情況看,秦州區重新街、大同路、泰山路、羲皇大道蓮亭段及麥積區五龍路、隴昌西路等少數路段沿街商鋪“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訂情況較好,知曉率較高,商鋪門前秩序良好、衛生整潔、綠化管護較好。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調研督查發現,兩區落實“門前三包”責任書過程中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是認識不到位,重視度不夠。一方面,行政主管單位領導對“門前三包”責任制工作認識不到位,重視度不夠,在“門前三包”責任制制度落實上頂層設計不夠,層層加碼,逐級下派工作,工作被動應付,流于形式。另一方面,由于工作不細致、不到位、不宣傳、只加壓,導致部分商戶對“門前三包”責任制工作不理解、不重視、不配合、不履責、不落實,多數商鋪沒有按照要求懸掛張貼“門前三包”責任書,有的商鋪根本不知道自己和誰簽了什么,只知簽了一份書面的東西,掛了名簽了字而已,甚至遺失了責任書。商戶對門前公共資源不夠珍惜,公共衛生不夠愛護,倚店經營、店外經營、亂搭亂掛、亂潑亂倒、店外零散垃圾隨處可見。
二是內容不明晰,操作度不強。近期,秦州區設計制作了統一的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牌,內容較為全面,條理比較清晰,商戶理解較為容易,“門前三包”責任制的知曉率有所提升;麥積區的“門前三包”責任書不統一,內容表述重復繁瑣,大多商戶無心細細閱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部分簽訂的責任書日期不明,格式不統一,內容不明晰,措施不具體,操作性不強,內容設計存在不科學、不合理的問題。
三是主體不明確,協作度不夠。督查中發現,秦州區有三城聯創辦、環衛管理處、工商局等3個單位分別與商戶簽訂的“秦州區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書”、“秦州區環境衛生目標管理責任書”、“秦州區關于加強城市綜合治理取締倚門經營的通知”等,所涉及內容基本相同,存在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導致商戶感覺誰都在管,又不見誰真正在管的糊涂管理。麥積區“門前三包”責任書的簽訂主體大多為各街道辦事處的社區,用單位公章替代責任單位、責任人,公章一蓋了之,無明確責任人,無聯系方式,責任主體較小較弱,責權不統一,責任書流于形式。
四是覆蓋不全面,推動力不強。秦州區新華路、永慶路和麥積區區府東路、商埠路、馬跑泉路、興隴路等沿街商鋪沒有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秦州區青年南路、青年北路、大眾路和麥積區區府西路、隴昌路部分商鋪簽訂了“門前三包”責任書。從調查情況看,規模較大且經營穩定的商鋪簽訂責任書情況較好,規模小且經營項目、經營業主相對不穩定的商鋪基本未簽;超市、煙酒經營商鋪簽訂情況較好,餐飲、日雜百貨簽訂難度較大,甚至在簽訂中出現個別頑固的“釘子戶”等,致使 “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參差不齊,覆蓋不全面,工作進展不平衡。
五是宣傳不到位,落實力不夠。督查發現,大部分街道、社區宣傳欄沒有城市管理及“門前三包”責任制宣傳內容,簽訂責任書的行政主體在與商戶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時,沒有詳細解釋、講解,宣傳工作很不到位,導致多數商鋪、門店對“門前三包”責任書的內容認識上有偏差,甚至有誤解,沒有理解為是經營商作為城市公民自律行為的責任書,是參與城市公共治理的責任書。簽訂中存在“完任務、走過場”的形式主義。商戶簽訂責任書后不學習,不研究,束之高閣,致使“門前三包”責任制淪為制度形式主義,將制度僅僅作為形式,缺乏制度的落實與持之以恒的實施。
六是監管工作缺位,獎罰不明確。督查發現,行政主管單位與商鋪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后沒有進行日常監管,沒有督查、檢查及巡查記錄,大多數商鋪門店普遍反映簽訂后很少有主管部門和工作人員過問,因此,對落實情況掌握不準、不明、不詳,缺乏有力的監管措施,對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的商鋪沒有采取發放《整改通知書》等任何整改措施,也沒有協同工商、環衛、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致使“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與不簽一個樣,管與不管一個樣,沒有充分發揮“門前三包”責任書的責任效力,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管理存在的難點問題。
三、整改要求
全面認真地推行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是我市今年三城聯創工作確定的目標管理責任書的重要內容,各縣區必須高度重視,做到“四到位”,即:責任落實到位、部門聯動到位、教育引導到位、督查考核到位。
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門前三包”責任制是城市綜合管理轉向城市治理的有效平臺,是我市城市管理工作長效機制的制度保障,既有行政的特征,又有自我管理的特征。通過對商鋪、單位、門店等特別是公民個體的“行政吸納”,形成多元、多主體、多中心治理城市環境秩序的治理平臺,營造整治城鄉環境推進三城聯創建設美麗天水的良好氛圍。各縣區特別是作為創建主陣地的秦州、麥積兩區要充分認識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靠前指揮,加強督查。行政主管部門要轉變工作理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結合目前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多調查、多研究,聽取群眾意見,聚集群眾的智慧,使“門前三包”責任書的簽訂成為群眾自覺、自愿的行為。
二要明確主體,規范內容。兩區要把“門前三包”責任制和城市環境衛生區域網格化管理制度有效結合起來,秦州區要統一責任主體,整合管理內容,杜絕多頭管理。麥積區要認真研究,科學合理地確定行政責任主體。在“門前三包”責任制內容確定上重視制度設計,防止制度“漏洞”,科學、合理地設置“門前三包”責任書的各項內容,做到內容明確、主體明確、責任明確、監管明確、獎罰明確、時限明確,特別要針對簽訂方是“群眾”這一特殊主體,以“短、實、新”為目標,力求內容通俗易懂,語句樸實簡練。要完善相關的配套制度,如“門前三包”責任制督查工作制度、獎罰工作制度等。
三要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市三城聯創辦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對“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全年三城聯創工作目標責任書考核的重要內容,將進一步加大督查,通報整改情況,有力地推動工作落實。兩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配合,認真研究工作,進一步完善“門前三包”責任制,特別要在督查落實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對落實好的商鋪、門店,要采取減免或適當減免垃圾費等獎勵措施,給予鼓勵;對個別不履行責任制的商鋪、門店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依法處理,不斷強化“門前三包”責任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促進城市管理水平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