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s238/BeyondPic/2013-7/19/6694_201307190907523DTRh.jpg)
李永生,男,漢族,1964年3月生,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加林出租公司駕駛員。
李永生作為一位普通出租車司機,堅持誠實做人,誠信營運,從不占他人便宜,不取不義之財,多次上交送還乘客遺失的錢物。
李永生家境貧困,母親年逾古稀,女兒在讀大學,下崗的妻子在家照顧患先天性腦癱的10歲兒子。由于背負著沉重生活負擔,李永生一直省吃儉用。2012年3月11日下午,一位外地客人乘坐李永生的出租車時,將一個錢包遺忘在車上。起初李永生并未發現,直到第二位乘客坐上車,才知道客人遺失了錢物。李永生對第二位乘客說:“客人丟了錢,肯定非常著急,要趕快將錢包送到公司,好找到失主。”于是二人一起將錢包送到出租車公司等待失主。不久,來自蘭州的失主許維鑫急急忙忙趕過來。經過核對,這個遺落在李永生車上的錢包共裝有8200多元現金,存有11萬元的4張銀行卡和幾張發票。失主許維鑫緊緊地拉著李永生的手,當場掏出1000元錢表達對李永生的謝意,被李永生婉言拒絕。從失主錢包遺忘到“完璧歸趙”,僅僅用了20多分鐘。
這已不是李永生第一次在金錢和道德之間做出正確抉擇了。甘谷加林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的幾本登記冊里記錄了李永生許多拾金不昧的事例:2010年3月15日,撿到冬蟲夏草3袋,價值8萬余元;2011年5月19日,撿到廚房用具兩套;2011年5月24日,撿到諾基亞手機一部;2011年11月8日,撿到價值2000多元的三星手機一部;2012年5月14日,撿到價值2萬元的銀行卡和現金。在這一件件記錄的最后,都留下了三個字“已認領”。據統計,在李永生駕駛出租車的3年多時間里,撿到的財物總價值超過20萬元,但他從未把別人東西占為己有。面對媒體的贊揚,群眾的夸獎,李永生的回答很樸實:“要是我丟了這么多錢,我會急瘋的,所以要趕快找到失主。”
今年3月份,甘谷縣為了褒揚李永生拾金不昧的先進事跡和高尚品德,并考慮到他家里的情況,以縣委、縣政府的名義獎勵他現金5000元。李永生接受現金獎勵后,立即拿出2000元捐給縣敬老院。
李永生榮獲甘肅省道德模范、天水市道德模范等榮譽稱號。
李永生同志屬“誠實守信模范”類324號,投票時勾選候選人對應的投票框即可。投票網址:中國文明網http://www.wenming.cn/ddmf_296/dsjpxbz/mdfe/201307/t20130715_1347893.shtml。本次投票時間為7月16日00:00—8月16日24:00;選票必須填寫投票人真實姓名和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不填、填寫錯誤或重復填寫的選票無效;每位投票人對每位候選人限選1次,每類投票最少選1人最多選10人,選全5類方可提交選票,五類總計不得超過50人,否則無效。(具體規則見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