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關于整治全市城鄉交通環境
推進三城聯創建設 美麗天水三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整治城鄉環境推進三城聯創建設美麗天水三年活動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加強全市城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全力打造文明安全的城市交通秩序環境,努力實現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奮斗目標,支隊決定從2013年5月20日開始至2015年12月31日結束,在全市組織開展為期三年的“整治城鄉交通環境,推進三城聯創,建設美麗天水”交通秩序整治活動(以下簡稱“城鄉交通秩序整治活動”),特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核心,以推進“三城聯創”及美麗鄉村建設等活動為抓手,按照城鄉一體、綜合整治,治建結合、全面提升,完善機制、長效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強人、車、路環境的安全管理,落實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和諧天水建設工作任務,切實解決重點道路交通擁堵、縣鄉道路交通違法突出、城區道路秩序混亂、道路基礎設施不完善等突出問題,為把天水建成宜居宜業宜游的區域性現代化大城市創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二.基本原則
城鄉交通秩序整治活動堅持政府主導,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堅持安全第一,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著力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基礎性、源頭性工作;堅持全面動員,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參與交通秩序整治活動,形成綜合整治的強大合力;堅持部門聯動,推動各部門認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督促企業全面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堅持嚴格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確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三.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此項工作,支隊成立“城鄉交通秩序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霍秦生任組長,交警支隊政委楊金生、副支隊長關進中、王棟、王思民,副政委高維忠,副支隊長強亞龍、許維正任副組長,支隊各科(室)、所、直屬隊負責人及各縣區交警大隊大隊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支隊秩序科,由強亞龍副支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秩序科科長汪新龍任副主任,具體負責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工作協調、調研及總結等工作。
四.整治目標及步驟
通過三年城鄉交通秩序整治活動,努力實現全市城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通行條件明顯改善、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對道路交通管理的滿意度明顯增強的總體目標。
(一)第一階段:城鄉交通環境整治年(2013年5月至2013年12月)。重點解決城鄉秩序混亂等突出問題,各縣區結合實際,針對問題的多少難易,有的放矢,突出重點,合理劃分時間段,主要任務為制定方案、劃分責任、宣傳教育、建立網格管理制度、集中整治等。
1.宣傳教育階段(5月20日-31日)。一要以“文明交通計劃”為主題,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各大隊要在電視臺進行一次城鄉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利用一周時間在縣區電視臺反復播放,要邀請新聞媒體隨警作戰,擴大社會知曉面。二要在重點時段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要充分利用媒體現有的時評、感言、點評等欄目,通過設立監督臺、隨手拍、意見箱等能夠吸引大眾廣泛參與、與廣大市民群眾互動的平臺,對城鄉交通環境秩序混亂等突出現象和不文明行為及時曝光,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三要在市區主要路段、主要場所懸掛宣傳橫幅,展出展版、巡回播報宣傳片等途徑,大造聲勢,全面增強群眾文明交通、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和自覺性,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四要全民動員,廣泛參與,堅持把宣傳教育貫穿于整治活動始終,堅持輿論先行,廣泛宣傳動員,營造良好氛圍,注重群眾素養提升、文明習慣養成,積極引導廣大群眾參與,形成綜合整治工作的強大合力。五要利用農村民房墻體、公路護坡刷寫標語,形成濃厚宣傳氛圍。縣、鄉、村各級充分利用固定標語、公益廣告、墻報板報、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開展輿論宣傳,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鄉交通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六要加大對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真正起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震懾一批的作用,促使違法行為人自我糾正違法行為,切實提高廣大群眾和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
2.全面整治階段(6月1日-12月25日)。一要堅持宏觀統籌,綜合治理。會同規劃、建設、市政等部門逐一對全市道路交通的堵點、亂點再進行一次大排摸和調研,認真進行科學分析和系統梳理,掌握交通擁堵特征、產生的原因,明確工作目標,逐一研究制訂出切合實際、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治理方案和具體措施,建立工作臺賬。嚴格落實交通法規,綜合治理,從嚴整治交通秩序。堅持“整”在當前,“治”在長遠,把解決突出問題與長效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創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機制,堅持建管并重,長效管理,以制度治反彈,以管理促鞏固、提水平。二要堅持靜態規劃,動態管控。加大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的治理,合理規劃設置機動和非機動車泊位和出租車停車位,保證車輛按區、按線、按類、按位停放,加強對商場、酒店門前臨時停車泊位管理,完善城區道路禁停標志標牌。要運用交通工程技術,加強交叉口渠化設計,改善交通擁堵節點的交通組織方式。進一步改善支路行車條件,改善微循環系統,及時檢修交通信號燈,增加、刷新、亮化交通標志標線。三要堅持重點整治,以點帶面。協助交通運管等部門加強出租車行業管理,查處“三無”營運車輛;集中對機動車亂鳴喇叭、逆行、違章調頭、超載、超速、營運車輛隨意停靠、強行拉客、超載運行、行人亂闖紅燈、橫穿馬路、翻越隔離欄以及非機動車輛闖紅燈、亂停亂放、酒(醉)駕、涉牌涉證、非營運個體私車營運載客、非營運面包車及搞營運的黑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的查處,維護優良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出行暢通安全;加大縣鄉道路及農村道路的管控,協同運管、農機部門嚴格查處農村地區小型客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超員、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實現縣區、鄉鎮兩級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摩托車等車輛監管率分別達到100%,確保全市農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力爭不發生死亡3人以上的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杜絕發生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要全面開展交通擁堵節點專項整治,落實交通擁堵點段管理責任,把加強交通擁堵點段秩序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層級、每一個崗位、每一個民警;要科學安排路面勤務,合理設置檢查和查緝卡點,兩區交警大隊尤其要加大民主路、建設路、青年南北路、合作南北路、廣場周邊、火車站周邊道路的管理力度,其他各縣區交警要加大對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確保國、省干道不失控,縣鄉通村公路不失管,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各縣區交警大隊要加大流動巡邏密度,做到“白天見警車、晚上見警燈、路上有警聲”;要加強對季節性水果市場和臨時交易點的管理,杜絕市場外溢、堵塞交通、秩序混亂的現象。
3.檢查總結階段(12月26日-30日)。支隊將對各縣區大隊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評比驗收,對工作中好的做法及突出的事例要大力做好宣傳及表彰獎勵,對工作落實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支隊將在全市范圍予以通報,并作為年終考評工作的主要依據之一。同時,認真總結三年整治活動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良性工作機制,為下一年度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第二階段:城鄉交通環境達標年(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
1.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一要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標準和制度。積極協調匯報當地黨委政府,嚴格落實新建、改建、擴建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建立完善道路工程設計階段的安全預評價和交(竣)工階段的安全驗收評價制度,在建設項目設計和竣工驗收時必須吸收公安、安監等部門人員參加,嚴格安全評價,對達不到規定標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車運行。對因交通安全設施缺失導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暫停該地區新建道路項目的審批。二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協調交通運輸部門科學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逐年增加和改善國省干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特別是臨水臨崖、連續下坡、急彎陡坡等事故易發路段和校車途經路線,要按照技術標準完善隔離柵、防護欄、防撞墻等安全設施,設置標志標線。收費公路經營企業要加強公路養護管理,對安全設施缺失、損毀的,及時完善和修復,確保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要對一些因機動車輛違法掉頭容易引發交通擁堵的路段,如大眾路、民主路、建設路、岷山路等路段實行中央隔離,有效禁止行人亂穿馬路和車輛隨意掉頭。引導車輛有序通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三要改善城區路網結構。建議政府盡快修建雙橋路和東方紅籍河大橋,緩解市區南北交通壓力,確保我市道路南北暢通;論證并打通一些“死胡同”,改善“微循環”;充分利用現有道路空間,減少車流交匯點,緩解道路交通擁堵,切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進一步提高城區主要道路交叉口渠化設計水平。進一步加強交叉口渠化設計,改善交通擁堵節點的交通組織方式。采取單向和變向交通、交通信號調控、標牌和電子交通誘導等措施,采用相應的勤務管理手段,改善微循環系統。結合我市道路實際和交通流量流向的變化,合理設計、調整交叉口進出車道,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3.進一步完善交通信號燈設置和使用。結合開展交通信號和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排查治理,進一步規范交通信號燈設置和使用工作。完善城區主、次干道主要路口信號燈,提高交叉路口燈控率,優化交通信號協調控制。對城區主干道、次干道等主要道路交叉口的信號配時進行優化設計,減少路口通行時間損失;嚴格落實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檢測鑒定,最大限度減少執法爭議和行政訴訟。
4.加強對施工路段的交通組織管理。加強與施工單位協調,將道路開挖作為城市管理的重要內容,采取合理布線,統一規劃,嚴格審批,盡量集中統一,一次性開挖埋設,避免重復開挖,提前做好施工期間交通組織工作。對日常交通設施維護和臨時性施工應當安排在夜間進行。對道路開挖施工項目要限時完成,及時鋪油平整路面,按期恢復正常交通,盡可能減少對交通的影響。
5.進一步加強靜態交通管理。要積極建議政府高度重視停車場建設,將其納入城市建設和大型項目規劃環節,實施擬建項目交通影響評價。一是要會同發展改革、建設(規劃)等部門落實《甘肅省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執行新、改、擴建城市建筑、街區、場所工程與配建、增擴停車場“三同時”制度,規范城市停車場安全監管和收費管理。二要挖潛老舊居民區停車設施。對居民區內的停車泊位進行重新規范,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邊角、空地、甬道等閑置空間,科學設置停車泊位。三要利用閑置空地建設臨時停車設施。對土地出讓后尚未啟動建設的項目,在確保地塊可按期動工建設的前提下,利用閑置空地設置經營性臨時停車場,緩解停車供求矛盾。四要鼓勵單位停車場錯時對外開放,推廣路內分時停車、分類停車等措施,全面清理停車設施挪用、占用現象。五要科學設置路內停車泊位。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原則,結合道路動態交通水平,根據《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GA/T 850—2009),在醫院、車站、學校、賓館、飯店周邊等剛性需求較大、停車矛盾突出的地區,利用斷頭路和流量較小的次干道、支路設置路內公共停車泊位,并通過收費管理,彌補停車困難地區設施不足的狀況,緩解城市停車供需矛盾。
6.強化校園周邊整治。一要深入開展校園周邊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斷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深入排查梳理本轄區學校、幼兒園交通安全狀況,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及時發現和整改。二要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強化校園、幼兒園周邊交通秩序維護和校車交通安全整治,集中力量整治車輛亂鳴笛、違法停放、行人、非機動車闖燈越線、騎車帶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各類安全隱患和苗頭,努力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校園周邊交通環境。三要繼續深入開展護學活動,為中小學生和幼兒的安全出行保駕護航。要結合文明交通行動工作部署,進一步深化校園周邊崗位實名制管理,進一步明確女子中隊工作職責及規范,樹立一批女警“護學示范崗”,積極開展城市示范崗活動,打造執法為民警隊形象。
7.加大重點交通違法查處力度。繼續抓住群眾關注、嚴重影響交通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加大重點交通違法查處力度。按照“警力隨著警情走、警力跟著堵點走”的原則,落實交通擁堵點段管理責任,合理安排勤務,在高峰時段、易堵點段設置固定執勤點,強化交通指揮疏導,在平峰時段加強巡邏管控。持續開展整治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重點打擊酒駕、毒駕、不遵守交通信號、不按秩序排隊、不按規定讓行、違法變道和占道、占用公交車道交通違法行為。重點加強非機動車、行人過街遵守交通信號的管理。加強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管理,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8.強化交通安全宣傳。一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提示廣大出行群眾自覺遵守交通信號標志,要做到“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彼此尊重路權,不爭不搶道路,自覺克服交通陋習,文明禮讓、警民合作,保障城市道路順暢。二要加大媒體宣傳力度。在直播天水節目滾動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和警句,利用出租車尾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交通法規、安全標語。三是要在運輸企業、出租車公司、車站等人員集聚的地方張貼標語、懸掛橫幅,營造濃厚的交通安全宣傳氛圍。四要對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車輛特別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車輛,要適時在報紙、電視上進行曝光。五要加強學校師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廣大師生的文明交通意識,以帶動廣大群眾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三)第三階段:城鄉交通環境鞏固年(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對前兩年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鞏固提高,根據專家對創建指標的評估結果,認真對照,尋找差距,全力彌補,確保創建指標穩定達標;健全和完善城鄉環境管理各項制度,形成長效化管理機制,實現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
五.整治工作重點
(一)重點整治區域
1.秦州城區主要突出前一階段排摸出的十六處“交通亂點(段)、堵點”和三條“嚴管街”。即花鳥市場、公園路口、南湖車站、市醫院門口、天辰門口、綠色市場、隍城路、北關車站、逸夫中學、藉濱十字、商業大廈、青年南路、岷山路西段、中醫院門口、成紀大道、新華路等點段和民主路、建設路、青年路、合作路等嚴管街。
2.麥積區主要加大對隴昌路、商埠路、成紀大道、渭濱北路、興隴路、天河路、泉湖路等周邊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
3.郊區要加大對城郊結合部、天定高速出入口至贏池大橋段尤其盤旋路、羲皇大道的管控力度,確保此段安全暢通。
4.機動大隊要加大“三點一線”即對石馬坪、迎賓橋頭、東二十里鋪及羲皇大道沿線的重點管控。
5.各縣區要加大對縣城區域及周邊道路的管控力度。重點是城鄉結合部、學校、農貿集市、鄉鎮、村、村民小組及人員聚集場所周邊區域。
(二)重點整治的交通違法行為
1、酒駕毒駕機動車;2、車輛違反交通信號通行(亂停亂放、亂鳴喇叭、斑馬線上不讓行人、不按分道行駛、占道逆行、出租車隨意掉頭、公交車輛不按站點停車上下人)的;3、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4、機動車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5、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上路行駛、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飆車的;6、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接打手機的;7、不按規定使用車燈。8、不按規定使用車燈;9、行人亂穿馬路、跨越隔離設施;10、機動車亂鳴喇叭;11、營運車輛隨意停靠、強行拉客、超載運行;12、非營運個體私車營運載客、非營運面包車及搞營運的黑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違法載人;13、帶病運營以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開展城鄉交通秩序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開展好各個階段的工作,全力抓好整治措施的落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城鄉交通秩序整治活動線長面廣,需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各縣區交警大隊要及時與交通、公路、安監、教育、新聞等部門協調聯系,集中工作力量,采取聯合行動,共同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進一步打牢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監管的工作基礎。
(三)加強督導,靠實責任。按照支隊領導分工的辦法,支隊各分管領導駐縣區排查摸底及督導檢查工作,以確保活動取得實效。具體分工如下:楊金生政委負責麥積、機動轄區;關進中副支隊長負責郊區轄區;王棟副支隊長負責甘谷轄區;王思民副支隊長負責秦安、卦臺山轄區;高維忠副政委負責清水轄區;強亞龍副支隊長負責張川轄區;許維正副支隊長負責秦州城區、機動轄區;何全全科長負責武山轄區。各大隊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常深入城鄉道路開展督查檢查,確保整治工作不走過場。支隊督查組要對支隊各工作組、各大隊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情況每月在全市交警系統通報一次,對因整治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失職瀆職而引發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認真總結,按時上報。各大隊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創辦快捷簡報,支隊將定期通報各大隊工作情況,善于總結好經驗和好做法,樹立典型,帶動全面工作。各縣區大隊于5月20日前上報工作方案,要每半月向支隊秩序科報送一次工作小結(附工作照片),12月30日上報本年度工作總結。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辦公室
2013年5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