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決定自2012年6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市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的專項行動。
據悉,此次活動旨在鞏固近年來連續開展的打擊“四假”專項行動成果,進一步打擊真假記者以“曝光”為名進行敲詐勒索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新聞采編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專項行動分為宣傳和自查自糾、新聞采訪違紀違規行為和違法案件的核實查處、總結上報三個階段進行。打擊和治理的主要范圍是:社會機構或人員假冒報刊新聞單位或新聞記者搞所謂的新聞采訪活動及利用“采訪”活動敲詐勒索;報刊出版單位、記者站及其工作人員以“調查舉報問題”、“采訪敏感項目工程”等為借口,利用“采訪”活動或采取“公開曝光”等方式向相關單位或個人進行要挾,搞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甚至敲詐勒索等違法違規行為;報刊出版單位新聞記者、記者站記者利用采訪活動謀取利益,接受單位和個人“紅包”;報刊出版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廣告,搞有償新聞或“有償不聞”。
通知要求,各縣區文化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要嚴格按照新聞出版法規,加強對新聞“采訪”活動的監督,加大對新聞記者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集中力量查處一批“新聞敲詐”、有償新聞的典型案件,切實維護正常的新聞采訪秩序,保護新聞記者合法的新聞采訪權益;各報刊主管、出版單位對于行政管理部門在行政執法中需要核查新聞記者采訪行為、核實新聞記者證等方面的要求要給予積極幫助配合;進一步嚴格新聞采編行為,完善新聞采編工作機制和監督機制,規范維護好本地新聞采訪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