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酒吧群毆命案一審宣判
3主犯被判死緩和無期徒刑 8從犯分領15年至2年有期徒刑
人民網甘肅頻道12月10日消息 12月8日,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群毆致死人命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秦國布次周和夏會斌、王建峰犯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死緩和無期徒刑,其余8名被告則分別被判處15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經法庭調解,各被告人親屬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6.41萬元。
2009年10月13日晚8時,李女士在秦州區一酒吧因瑣事與該酒吧經理陳女士發生糾紛,被陳的男友劉某等人打了幾巴掌。李女士和其男友高某某將此事告訴了被告人秦國布次周,讓其幫忙教訓劉某。
10月14日晚11時許,秦國布次周伙同王建峰、郭某某來到陳女士的酒吧,又打電話讓夏會斌來。不一會兒,夏會斌糾集王某某、高某、換中(另案處理),由高某攜帶5把砍刀并分發給其他3人后來到該酒吧。嗣后,秦國布次周又給郭某、王某(另案處理)、高某某打電話讓他們來幫忙打架。隨后,郭某又糾集一伙人趕到該酒吧。發現情況不對后,酒吧這邊也叫來自己的同伙以防不測。次日零時許,雙方發生群毆,毆斗最終致酒吧方一人死亡,另有5人受輕微傷。
2010年9月27日,天水市人民檢察院將此案向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秦國布次周、夏會斌等人目無國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法庭一審判處秦國布次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夏會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000元;判處王建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8名被告分別被判處15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王蘭芳 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