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家電下鄉實施辦法出臺
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四大類家電均可獲13%的財政補貼
記者日前從市商務局獲悉,為了積極落實國家擴大內需新舉措,擴大農村消費,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探索形成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家電流通體系,確保我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國家和省上的要求,我市相關部門制定出臺了家電下鄉工作實施辦法。
據了解,我市家電下鄉產品為商務部、財政部根據農村消費特點以及節能、環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標確定品牌企業生產的產品,包括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多個型號和品牌,對應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凡具有我市農業戶口的所有農戶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均可享受銷售價格13%的財政補貼,但每個農戶對每類產品最多可享受一臺(部)的補貼。補貼實施時間自2009年2月1日開始,到2012年11月底止,為期4年。實施期間,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規定數量的家電下鄉產品(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均可享受補貼。
據介紹,農民如若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可以到經縣區商務部門備案并經市商務、財政部門確認和公告的任何一個家電下鄉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購買時應提交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3日后,可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申報手續,并提供如下相關證明資料: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購買人身份證明;產品隨機附帶的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購買人“一折統”儲蓄存折。在經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報縣級財政部門,縣級財政部門通過家電下鄉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
據了解,目前我市家電下鄉指定銷售網點正待審批確認。(郭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