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后,不僅影響農民群眾的生活質量,也直接制約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當務之急是注重解決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現實問題。要加快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把培育和造就新型農民作為新農村建設的根本途徑。在鞏固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的同時,下大力氣加快農村職業教育的發展,使農村職業教育成為提高農民素質和技能的重要支撐。要加快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突出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建立農村公共衛生保障機制。加強農村醫療機構建設和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體系,加強人才培養,規范醫療服務,認真解決農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要進一步繁榮農村文化事業,積極鼓勵和引導文化工作者深入農村,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繼續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和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加強縣鄉文化館站建設,構筑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滿足農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6.進一步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新農村建設,要以落實黨的農村政策、深化農村各項改革為動力,不斷增強農村發展活力。要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切實保護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要在鞏固和發展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基礎上推進農村綜合改革,重點要搞好鄉鎮職能轉變、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農村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和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同時要進一步健全農產品市場體系和城鄉統一的要素市場體系,加快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改善對農村的金融服務;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依法規范征地程序,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完善對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辦法,健全對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切實把中央近年來出臺的扶持“三農”和保障農民利益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