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揚甘肅精神 全面提升隴人品格
報告特別提出,我省歷史悠久、人文薈萃,文化底蘊濃厚,立足改革發展的火熱生活,汲取傳統文化精華,培育和弘揚甘肅精神,對于凝聚人心、鼓舞民氣、鼓勵創業、振興甘肅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在長期同嚴酷自然環境的不屈抗爭中,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偉大實踐中,造就了隴原兒女獨特的精神風貌,形成了“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為核心的甘肅精神。我認為,在這次黨代會報告中對甘肅精神的這樣一個確定的表述,不僅是這次黨代會重要的思想成果,也必將成為鼓舞甘肅人民繼續團結奮斗的一種精神動力。
這一精神既有深厚的民族傳統文化底蘊,又體現中央領導同志對甘肅工作的一貫要求。此語最初出自《中庸》。《中庸》在論學問之道時說:“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作為此句縮略語的“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在甘肅第一次是由宋平同志提出的。1981年宋平同志在離別甘肅時發表講話,希望甘肅的同志要堅持“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的精神,積極工作,艱苦奮斗,把甘肅的工作搞好。1993年,宋平同志再次來甘肅時強調,“我還是那句老話,甘肅這個地方自然條件比較差,在這里工作,就是要有‘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的精神”。今年春節胡錦濤總書記來我省視察工作和慰問干部群眾時,希望甘肅的同志以只爭朝夕的緊迫感、艱苦創業的精神、求真務實的作風,推動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胡錦濤總書記講話就包含著這種“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溫家寶總理在今年參加全國人大甘肅代表團討論時也號召甘肅人民要發揚“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可見,這一精神不僅具有深厚的中國傳統文化和民族精神底蘊,記錄了甘肅人民幾十年長期艱苦奮斗的歷史進程,而且也體現了中央領導同志對甘肅工作的肯定與期望。
這一精神具有堅實的實踐基礎和廣泛的群眾基礎。甘肅各個歷史時期涌現出的各個典型,如鐵山精神、白銀精神、定西精神、莊浪精神、老區精神,無一不可歸結于“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艱苦奮斗精神。把“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作為甘肅精神,一定能夠得到甘肅廣大干部群眾的高度認同。正如陸浩同志在報告中指出的那樣:發展需要這種精神,改革同樣需要這種精神;創業需要這種精神,創新同樣需要這種精神。這一精神既是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團結統一、勤勞勇敢、愛好和平、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在甘肅的具體體現,也是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社會和諧、振興中華的時代精神在甘肅的具體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