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家庭暴力需進入立法程序慶赫律師曾受理過一起家庭暴力投訴,看到受侵害女性渾身是傷,他質問男方,男方卻振振有詞地說:“我打我老婆,犯什么法了?關你什么事?”慶赫分析說,由于我省在反對家庭暴力方面還沒有出臺具體可操作性的法律條文,當受暴人受到人身傷害時,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沒有可參照的法律條文來對施暴者加以制裁,這也會從一定程度上助長施暴者的囂張氣焰。
董曉玲介紹說,目前全國22個省都出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條例和法規,我省在立法的規劃和執法上都比較滯后。在遼寧、天津等省市都已建立專門針對家庭暴力的女子避護所和心理診療所,我省在這方面還是空白。
2004年3月5日,在省婦聯的大力推動下,我省出臺了由省綜治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婦聯六部門聯合下發的《甘肅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定》,規定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基層派出所,應當依法受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投訴,并收集有關證據,不得以“家庭糾紛”為由將投訴人拒之門外。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因家庭暴力提起公訴的案件,或被害人提起自訴的案件,應當依法及時審理,并在法定時限內審結案件,基層法院可視條件設定家庭暴力犯罪專門法庭或合議庭。
2005年7月,省婦聯又協調省人大成立了由15家單位或部門組成的監督聯席會議。在省婦聯的大力推動下,我省已著手調研、規劃家庭暴力的立法,已經進入了立法程序。有了相關的法律做保證,相信家庭暴力的解決會有一個好的途徑。
抵制家庭暴力需要社會協同“作戰”董曉玲認為,目前社會上對于反對家庭暴力的宣傳不夠深入,尤其是有些媒體對家庭暴力的宣傳有一種不好的傾向,對家庭暴力事件本身比較“感興趣”,經常通過描述事件本身和血淋淋的事實,來滿足部分受眾的獵奇心理,而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關注不夠。她呼吁媒體應該通過積極的正面宣傳報道,引導受眾樹立維權意識,共建和諧家風。
目前我省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對策方面的研究比較少,對此,董曉玲希望專家學者和熱心人士做一些理性的研究,為相關部門反家庭暴力的工作作理論的指導。
省婦聯有關負責人表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單靠一個組織、一種手段是難以奏效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受暴婦女不僅需要法律幫助,還需要支持、同情和采用非訴訟的解決方式。受害婦女需要在遭受暴力后,能及時療傷并且為訴諸法律保全證據。需要在走出暴力關系后,能夠得到社會的援助,給她們棲身之所并可自立生活。這些,都需要一個健全的社會系統,一個由醫療、鑒定、警察、司法、法律援助、心理診療、避護所及社會服務機構聯合組成的社會支持網絡。
(文中王芳、李林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