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浩強調,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十一五”時期既要突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又要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既要注重發展的速度,更要注重發展的效益與質量。為此,在綜合分析各方面因素的基礎上,《建議》提出了“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包括經濟增長、資源環境、自主創新、社會發展、改革開放、人民生活和民主法制等方面。陸浩對《建議》提出的主要任務作了重點說明:一是堅持發展抓項目,繼續夯實發展基礎;二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三是努力做好“三農”工作,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四是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帶動作用,協調區域發展;五是促進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六是深化改革,為加快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陸浩最后強調,與會同志要認真討論,暢所欲言,各抒己見,以對人民、對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繼續對修改《建議》提出好的意見,使《建議》充分體現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更加切合我省的實際,既鼓舞人心,又具有可操作性,為制定好“十一五”規劃提供正確指導。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分管經濟工作的副主任,副省長,省長助理,省紀委常委,市(州)委書記、市(州)長,省直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部分大型企業主要負責同志,部分中央駐甘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和省政府駐外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共240多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