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轉發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關于天水市銀行業
金融機構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意見
天政辦發〔2008〕15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駐市金融單位:
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關于《天水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批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天水市銀行業金融機構
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意見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8]1號)和《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積極發揮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長、農村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銀行業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對于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加快農村全面小康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建立新型的工農、城鄉關系,縮小城鄉差距,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大局,必須始終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銀行金融機構要認真學習和領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精神實質,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我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礎和有利條件,抓住和利用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歷史機遇,始終把金融支持“三農”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結合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加大農村信貸投入,加快農村金融創新,改善農村金融服務,促進我市新農村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正確處理好靈活審慎貨幣政策與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的關系
正確認識和理解靈活審慎貨幣政策的深刻內涵和意圖。金融機構要通過貸款結構調整來引導和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要在主動保持信貸適度、均衡增長的同時,通過加快信貸退出和擇優進入,堅持把信貸資金投放到既符合宏觀調控方向,又符合當地經濟發展需要的行業和領域。特別是農村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策略上要堅持做到“注重小額、預防風險,注重產業、循序漸進,注重管理、加強服務,注重金融生態、加強信用創建,注重實效、突出特色”。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的同時,實現自身經營效益的提高。
三、調整信貸結構,找準“三農”信貸投入的著力點
(一)立足于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繼續加大對農田水利、灌區節水改造、農村電網改造、農村“六小工程”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提高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增強農村經濟發展后勁。積極探索金融支持農村公共設施建設的有效模式,重點支持城鄉公路建設,加大對農村環境治理、水土保持以及農業綜合開發的貸款投入,對荒山造林、天然林保護、小流域綜合治理、水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等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的信貸需求積極給予支持,實現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促進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的顯著改善。
(二)立足于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大對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信貸投入。各金融機構要根據各自縣域經濟的特點,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將金融支持“三農”工作的著力點放在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上來,推動我市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要著眼于優勢產業規模化,積極支持我市畜牧、蔬菜、林果三大主導產業,加快培養和發展一批農產品基地,使我市的農業特色經濟得到充分發展。要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原則,對“公司+基地+農戶”的農產品加工、流通的龍頭企業,及時安排信貸資金,優先給予支持,逐步提高農業、農民的組織化和市場化程度,加快產業化經營。要按照扶優限劣,區別對待的原則,因地制宜的開辦一些個人生產經營性貸款、精品農戶貸款和小額質押貸款,挑選一批好項目,集中資金加以重點扶持。
(三)立足于完善以工促農的長效機制,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投入。把支持農業產業化項目建設,作為金融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及時做好信貸規模配置和系統內資金調度,滿足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和生產環節的合理資金需求。同時,注重將信貸支持龍頭企業發展與扶持農戶農副產品生產結合起來,形成“市場帶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聯農戶”的產業化生產體系,促進農業產業化生產水平與農戶經營效益的同步提高。探索和創新信貸擔保手段和擔保方法,切實解決龍頭企業收購農產品資金不足問題,支持龍頭企業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提高農產品加工轉化和市場開拓能力。支持農產品外貿企業擴大對外出口,對企業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信用證業務、貿易融資、出口退稅賬戶托管、應收賬款融資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提供配套服務。
(四)立足于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加大對縣域經濟和農村勞務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要將符合產業政策的鄉鎮企業、民營經濟作為信貸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重點,支持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勞動密集型產業、規模企業配套產業、農村服務業和具有市場需求的其他優勢產業,提高產業聚集程度。重點培育和支持一批上連市場、下連農戶、有一定規模和實力、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農業經營實體和龍頭加工企業,實現農產品的精深加工,延長產業鏈條,增加附加值和商品轉化率,使其成為能夠帶動一方經濟發展的排頭兵。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城鎮化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和農村二、三產業,增強小城鎮帶動農村發展的能力,引導更多的農民進入小城鎮創業、就業和居住。建立“政策引導、企業參與、金融推動”的工作模式,探索信貸資金用于農民工培訓機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新途徑,增強對農村勞務輸出組織和城鄉就業公共服務網絡建設的信貸扶持,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五)立足于促進現代化農業建設,加大對農業科技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大對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信貸投入,對良種培育、先進種養技術推廣和資源消耗少的節約型農業項目優先給予支持,提高農業科技含量和資源綜合利用能力。發揮金融的引導作用,促進形成地方財政、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農戶等多種投資主體共同參與的多元化資金投入格局。積極實施“扶優扶強”戰略,增加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企業的信貸投入,促進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
(六)立足于幫助貧困地區農民脫貧致富,加大扶貧貼息貸款投放力度。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按照全市扶貧發展規劃和“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經營思路,積極探索創新扶貧貼息貸款的管理模式,逐年增加扶貧貸款的投放,充分發揮扶貧資金的集聚效應。
(七)立足于促進農村教育事業發展,加大對農村貧困學生助學貸款的投入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與當地政府和教育、財政等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大力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不斷延伸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范圍。積極探索試辦職業技術學校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農村貧困家庭的初、高中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教育和培訓。
四、改進服務方式,進一步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一)優化信貸服務,不斷改進和完善信貸管理。大力拓展農村信貸市場,針對不同貸款種類、不同貸款對象、不同貸款需求,強化信貸營銷意識,擴大農村金融服務領域和范圍,滿足不同客戶對金融服務的多樣化需求。建立積極面向農村的信貸機制,進一步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信貸投入體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率。對列入“十一五”規劃的全市農業和農村重點建設項目,建立貸款評審“綠色通道”,減少貸款審批環節,提高審貸效率,加快項目評估和貸款審批、發放進度。堅持強化信貸風險防范與提高經營效益并重,改進信貸考核和獎懲辦法,適當下放信貸審批權限,建立清收盤活和有效增加信貸投入的雙向考核機制,提高經辦人員營銷貸款的積極性,增強基層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自主經營能力和活力。按照市場化取向建立健全科學的風險定價機制,合理確定涉農貸款利率。
(二)加強支付結算管理,提高結算服務質量。轄區農村信用社要充分利用大、小額支付系統,解決資金匯劃、匯兌困難,疏通匯劃渠道,提高支付結算水平。要強化支付結算管理,堅決杜絕隨意壓票、退票以及無理拒付、挪用截留客戶資金等行為,公開銀行結算方式、業務處理時間和收費標準,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快農村信貸產品創新,培育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針對當地農業生產特點、農村基礎條件和農民實際需求,開發多樣化、系列性、適合農村生產生活和消費的金融產品,不斷完善消費信貸方式,增強消費信貸對活躍農村消費的支持作用,滿足農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要。在保證資本金充足、嚴格金融監管和建立合理有效退出機制的前提下,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農村金融機構。規范民間借貸,加強監測分析,引導民間資金發揮農村融資的補充作用。積極探索郵儲資金回流農村的有效途徑。
(四)創新金融服務方式,擴大金融服務領域。認真做好農民工的儲蓄、匯兌等服務工作,積極創造條件,為農民工返鄉持卡轉帳、取現提供相應服務。要利用信息來源廣泛、人員素質相對較高的優勢,為農民工及鄉鎮企業生產生活、匯兌結算、金融理財等方面提供快捷優質服務,拓寬中間業務的服務領域,有針對性地開辦新型的農村金融業務。積極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業生產資料和生活消費連鎖經營,對輻射范圍較大、帶動能力較強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提供必要的信貸支持和信息咨詢服務,促使其逐步發展壯大。
五、發揮各自優勢,增強銀行業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整體合力
(一)人民銀行要強化窗口指導和貨幣政策工具引導作用。在落實靈活審慎貨幣政策的過程中,加強對轄區金融機構的貸款規劃指導,引導金融機構在控制貸款總量的前提下,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嚴格控制非農貸款,確保農業和農戶貸款明顯增加,涉農信貸投放比例明顯提高。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實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加強同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國家產業政策調整重點,強化窗口指導作用,促進支農信貸政策與農村產業發展政策的配套和對接,提高信貸支農績效。要切實加強支農再貸款管理,根據當地農業生產規律,合理安排,靈活調劑,充分發揮支農再貸款的引導調節作用。要積極支持和引導涉農貸款投放比例較高的農村信用社拓展融資渠道,對條件成熟的優先推薦其加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提高市場融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