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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忠任湖北省代省長
記者姜鏘報道 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2月6日決定,任命李鴻忠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并決定由李鴻忠代理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wù)。
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還通過了接受羅清泉辭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wù)請求的決定。
記者姜鏘12月6日12:58報道 今天上午,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決定任命李鴻忠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并通過《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李鴻忠代理省長的決定》。
記者姜鏘12月6日13:08報道 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12月6日上午決定,接受羅清泉辭去湖北省省長職務(wù)的請求,李鴻忠任湖北省代省長。李鴻忠此前擔(dān)任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
簡介
李鴻忠,男,漢族,1956年8月生,山東昌樂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75年8月參加工作,吉林大學(xué)歷史學(xué)專業(yè)畢業(yè),大學(xué)學(xué)歷,學(xué)士,經(jīng)濟(jì)師。
工作簡歷1975年8月-1978年2月,遼寧省沈陽郊區(qū)插隊,曾任大隊民兵連長、治保主任、團(tuán)總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
1978年2月-1982年2月,吉林大學(xué)歷史系歷史學(xué)專業(yè)學(xué)生;
1982年2月-1984年8月,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干部;
1984年8月-1985年4月,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公文處理組副組長;
1985年4月-1985年6月,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秘書;
1985年6月-1987年9月,電子工業(yè)部辦公廳秘書(1986年7月明確為副處級);
1987年9月-1988年11月,電子工業(yè)部黨組辦公室副主任、秘書(正處級);
1988年11月-1995年12月,廣東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掛職,1991年10月,電子工業(yè)部定為副廳級);
1995年12月-1996年4月,中共廣東省惠州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
1996年4月-2000年3月,中共廣東省惠州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其間,1996年9月-1997年7月,在中央黨校中青班學(xué)習(xí));
2000年3月-2001年2月,中共廣東省惠州市委書記;
2001年2月-2002年5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2年5月-2003年1月,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3年1月-2003年6月,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務(wù)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003年6月-2004年2月,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
2004年2月-2005年2月,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05年2月—2005年6月,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05年6月后,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李鴻忠是十六屆中央候補(bǔ)委員,十七屆中央候補(bǔ)委員,十屆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