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1日電 據《江西日報》報道,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6年3月30日決定任命熊盛文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鑒于危朝安工作變動,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危朝安辭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并報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一、任命居國屏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二、任命樓建群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三、免去黃愛和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劉曉玲(女)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四、免去萬磊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黃愛和、劉志蘭(女)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五、任命程新生、黃訓榮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六、免去江懷玉(女)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徐宏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七、免去萬在貴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羅志堅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
八、免去何宗歡的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任命焦智兵、姚曉方、諶紅(女)、吳一敏、黎莉(女)為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