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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自治條例》修訂公布新聞發布會召開,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李肖鋒,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趙東紅,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汪麗琴、妥保平、米文貴、王金祥出席新聞發布會。縣委常委、宣傳部長馬庭堅主持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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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修訂公布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經2019年1月11日張家川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修訂通過,9月26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聞發布會上,縣人大常委會、縣人民政府相關負責同志分別就《自治條例》修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何體現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修訂的程序和主要內容以及自治機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脫貧攻堅、教育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等規定和縣人民政府如何貫徹實施《自治條例》回答了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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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條例》的修訂,是新時代、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大舉措,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對進一步推進全面依法治縣進程,加快全國民族團結示范縣創建步伐,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必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自治條例》的修訂,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規定的程序,由原來的九章六十條修訂為十章七十條,增加一章、十條,修訂了全部條文,修訂的內容分為八個方面。《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的頒布,是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具體行動,是民族法制建設的重大成果,是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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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日報社、天水廣播電視臺、天水在線、張家川縣融媒體中心記者,縣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及各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縣政府辦、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縣法院、縣檢察院、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新聞發布會。
(天水在線編輯:馬文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