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家川縣河峪摩崖石刻被國務院依法公布為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這是繼我縣馬家塬遺址后,又一處國保單位。
河峪摩崖石刻,位于甘肅省張家川縣,距縣城35公里。摩崖略呈不規則梯形狀,崖面打磨不甚平整,高約200厘米,寬約150厘米,距地表65厘米。額刻僅存一“漢”字,字形相對較大,正文陰刻十五行,字徑約6厘米。文字介于篆書向隸書的轉化階段,主要記述了漢陽太守劉福生平政績,以及主持修復隴道的事跡。該摩崖石刻為研究秦漢史、古代交通史以及羌、漢民族關系史和我國東漢時期張家川縣政治、經濟、文化方面提供了重要資料。
河峪摩崖石刻刻于東漢桓帝和平元年(150),是甘肅省境內最早的一處摩崖碑。1987年7月在全國第二次文物普查時發現,具有較高的歷史、考古和藝術價值。1988年摩崖石刻被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經多方籌措經費,加大保護,減少了風雨侵蝕和人為破壞,并聘請專人常年負責看護工作。2016年被甘肅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以來,縣上高度重視保護工作,多方給予支持。2018年縣上組織召開的東漢摩崖石刻研討會提升了河峪摩崖石刻的研究和保護水平。
此次國務院公布的國保單位中,石窟寺及石刻共計39處,其中含我縣河峪摩崖石刻。河峪摩崖石刻的公布,又成為我縣對外宣傳的一張重要歷史文化名片,對進一步傳承保護文化遺產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