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張家川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次會議。
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李肖鋒,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璟、米文貴,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周志學及委員出席會議。縣政府副縣長李少龍、縣人民法院院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縣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部分鄉鎮人大主席列席會議。
第一次全體會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了本次會議議程。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負責人領學了《甘肅省宗教事務條例》。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民政府關于全縣精準扶貧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全縣精準扶貧工作情況的調查報告;聽取和審議了縣人民政府落實縣人大常委會關于貫徹實施《宗教事務條例》審議意見情況的匯報;聽取和審議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草案);聽取和審議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草案);聽取和審議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滿意度測評工作的暫行規定》(草案);聽取和審議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憲法宣誓的組織辦法》(草案);聽取和審議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前學法制度》(草案);聽取和審議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草案);聽取和審議了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全縣精準扶貧工作情況的審議意見(草案)。
第二次全體會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了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全縣精準扶貧工作情況的審議意見;通過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通過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通過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滿意度測評工作的暫行規定》;通過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憲法宣誓的組織辦法》;通過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前學法制度》;通過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會議對縣人民政府落實縣人大常委會關于貫徹實施《宗教事務條例》審議意見情況進行了現場測評,并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了縣人民政府落實縣人大常委會關于貫徹實施《宗教事務條例》審議意見。
會議強調,全縣各級黨政組織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脫貧攻堅的艱巨性,切實樹牢“一號工程”意識,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出臺的《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攻堅克難,確保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要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切實提高識別扶貧對象的精準度;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增強精準扶貧工作的針對性;要精準補齊短板,大力改善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要加強扶貧資金監管,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要加大培訓力度,全力提升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能力和水平;要完善保障機制,凝聚精準扶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