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歌廳服務生持多年前偷拍的“不雅照”屢次敲詐一事業單位領導 被處4年有期徒刑
12年前,一名歌廳服務生偷拍下武威某事業單位一職員與三陪小姐親昵的不雅照。10年后,該服務生利用手中的照片頻頻敲詐因怕艷照外泄而苦惱不已的受害人長達13個月。 3月20日,記者從武威市涼州區人民法院獲悉,罪犯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公開他人隱私為手段,敲詐勒索他人財物,被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12年前風流事被偷拍
1997年11月的一天,在武威市區某歌舞廳內,一名供職于某事業單位的中年男子王城(化名)在一名三陪女的陪同下,正在開懷暢飲。當酒過三巡后,在酒精刺激下的王城欲火焚身,便和小姐做出了一系列親昵舉動。就在他們忘乎所以時,一名青年男子完整地偷拍下了這對“野鴛鴦”的不雅行為。
這個偷拍者姓趙,系該歌廳一名服務生。因王城常常光顧該歌廳,趙某便與王城成了熟人。當王城來到該歌廳時,趙某應王城叮囑為其找來了三陪女,趙某預感可能會有“好戲”上演,出于好奇,他進行了偷拍。蒙在鼓里的王城并不知道這一情節,在盡興而歸后早已淡忘了自己留在這個娛樂場所的所作所為。
手持不雅照追討“風流債”
轉眼10年過去了,王城已從單位的一般職員升為單位負責人,而從歌廳辭職后失去了工作的趙某卻躺在家中無所事事。一天,報紙上一則法制新聞吸引了趙某的注意,該文章報道的是某地一個青年,如何利用掌握的女友隱私索要錢財被刑事處罰的事。這個案例竟然給趙某新的啟發,一個罪惡的發財念頭浮現在他的腦海中:自己持有多年前許多人在歌舞廳的激情表演,何不利用手中的“資源”創造“財富”呢?趙某便把目標鎖定為武威某事業單位任領導的王城,王城有完美的家庭,只要自己使出殺手锏,王城一定會乖乖就范。果不其然,2007年9月,當趙某撥通王城的電話,并向他講明自己保存有他10年前的激情不雅照時,王城頓時慌了手腳,當即低聲哀求面談。這次面談的結果是,趙某得到了300元的“保密費”。嘗到甜頭的趙某在之后的一年里,利用寫恐嚇信、發短信、打電話等形式,以不給錢就將自己偷拍的資料給王城的妻子看或交到他單位相要挾,進一步要挾王城,迫使王城前后24次交出了2.5萬余元現金,趙某得款后將其全部揮霍。
偷拍男敲詐勒索領刑四年
2008年10月,身心俱累的受害人再也受不了無休止的精神和經濟的折磨,鼓起勇氣來到涼州區公安局報案。涼州區公安局聞警后迅速出擊,將趙某抓獲,并從其住宅查扣到了用于敲詐的照片,并掌握了其實施敲詐的相關書證資料。2008年12月1日,趙某被批準逮捕。近日,涼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這起敲詐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法庭認定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公開他人隱私為手段,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本報記者 張永生
《蘭州晨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