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全縣人民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有效預防燃爆和火災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大氣污染,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全縣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區域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一)加油(氣)站、液化氣站、油庫、倉庫、輸油管道等禁火區域;圖書館、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旅游風景區、林區等消防重點單位;汽車站、火車站及鐵路線路、變電站、通訊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域;醫療機構、養老院、幼兒園、學校、廣場、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
(二)城區文體中心廣場周邊、人民廣場、北濱河路、南濱河路、寧遠大道。
(三)農村麥場、草垛等易燃重點區域。
二、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段。除禁燃區外,其他區域可燃放時間為2023年1月14日(農歷臘月二十三日),1月21日(除夕)至2月5日(元宵節)。
三、堅持非必須不燃放煙花爆竹。全縣重大慶典活動、群眾紅白喜事等確需燃放煙花爆竹的,需向公安部門報備批準,并按規范要求安全燃放。住宅小區禁止燃放大型煙花爆竹。
四、依法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進行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武山縣公安局 武山縣應急管理局
天水市生態環境局武山分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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