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馬力鎮暖水村原黨支部書記鞏小明克扣群眾財物問題。2012年,馬力鎮暖水村原黨支部書記鞏小明違反黨的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之便,截留群眾危房改造補助資金8000元。2018年6月,鞏小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
2. 城關鎮雷山村黨支部書記徐五德向危房改造戶索要“好處費”問題。2010年,城關鎮雷山村黨支部書記徐五德違反黨的群眾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向危房改造戶索要“好處費”1000元。2018年8月,徐五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
3. 沿安鄉泉峪村村委會主任宋雖忠克扣群眾財物問題。2011年,沿安鄉泉峪村村委會主任宋雖忠違反黨的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之便,在辦理群眾事務過程中,克扣截留群眾低保金7200元。2018年6月,宋雖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