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韶華 “益”心為公
——記“最美公務員”劉欣
新天水記者 柴琪 張文都
這是一條艱辛的路,她一走就是八年。
這是一段不平凡的經歷,酸甜苦辣,她卻樂在其中。
八年來,她參與數百起公益訴訟案件,維護了群眾公共利益,守護了萬千燈火,被同行稱為“鏗鏘玫瑰”,被群眾親切地稱為人民的檢察官。她就是天水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副主任、二級檢察官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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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欣(左二)
勇做公益訴訟的“追光者”
2024年2月3日,小年的第二天,“80后”的劉欣身著“檢察藍”,胸前佩戴的國徽熠熠生輝,她匍匐在案桌前正在梳理一堆堆案卷,英姿颯爽的氣質和專注工作的神情給人一種“山東大嫚”的形象。
出生于1986年的劉欣,山東聊城人,中共黨員。自2012年9月進入檢察官隊伍以來,在平凡的基層檢察官崗位上,踐行“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使命擔當,甘當公平正義的守護者、忘我奉獻的實干家、初心使命的傳承人的精神,以正義之劍護航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成為我市檢察系統“閃亮的星”。
2015年,天水被甘肅省檢察院列為全省8個檢察公益訴訟試點地區之一。這是全國檢察機關試點的一項新業務,既無先例可循,也無經驗照搬,如何順利“破零”,打造一批“樣板”,是試點地區的重要任務。
作為一線辦案人員的劉欣面對未知的領域,查資料、學法條,反復揣摩,逐漸了解檢察機關的全新職能;面對辦案的困境,她走訪行政機關,實地開展調查,積累大量的案件線索;面對疑難復雜案件,她和同事們加班討論,向上級檢察機關請示,破解了難題,很快打開了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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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欣工作中
她對天水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起訴案件記憶猶新。2016年,張家川縣多家采砂場因非法采砂、遺留沙坑,河道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縣檢察院向水務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徹底履職整改,但后續現場回訪發現并未有效整改。
為此,市檢察院決定對張家川縣水務局提起訴訟,劉欣為案件主辦人。劉欣和同事到砂場一待就是一周,經常頂著炎炎烈日調查取證,最終收集到行政機關未依法全面履職的關鍵證據,成功對張家川縣水務局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使16家非法采砂場關停取締,被破壞的河道及耕地得到平整恢復。該案勝訴后,在當地引起了比較廣泛的關注,為全市公益訴訟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講起那段經歷,她感悟頗深地說:“這個案子不容易,但我們辦成了‘鐵案’,取得了‘零’的突破。也是這件事,讓我更加注重學習提升和調查走訪,努力提升公益訴訟案件辦理能力,誓要作天水公益訴訟行業的先行者、追光者。”
隨著案件辦理的積累,劉欣發現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剛性不足,行政機關支持配合度不高,成為制約全市檢察公益訴訟工作順利開展的瓶頸。于是,她主筆起草《關于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提出七項保障措施,助力把監督措施做成剛性文件后經市委審定印發,取得良好成效,在全省檢察系統交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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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欣(中)
樂做公共利益的“守護人”
有人說,公益訴訟干的就是到處給別人“找茬”的事。可劉欣始終堅持從人民立場看待這項工作。“公益訴訟事關百姓生活,代表的是公平與正義,維護的是公共利益,案件再難辦,都要堅定走下去。”她說,如果我們“找茬”能解決老百姓急難愁盼的問題,讓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讓一分分、一點點流失的國有財產順利追回,就必須把“茬”找到底。
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反饋麥積區羅家溝礦山生態受到破壞,天水市檢察院將此事列為全市首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辦理。劉欣作為案件主辦人開展調查,當看到昔日郁郁蔥蔥的羅家溝在非法采礦的破壞下,到處是裸露的巖石、堆積的棄渣時,她當即下決心要依法追究采石企業的法律責任,還當地老百姓一片綠樹藍天。
那幾個月,劉欣的工作是“連軸轉”,白天去現場調查取證,晚上伏在案頭整理案卷,經常一干就到了凌晨,同事們都戲稱她“女漢子”。在她夜以繼日的努力下,3家采礦企業自愿調解依法承擔349萬余元礦山修復費用,案件得到圓滿解決,如今羅家溝受損的山體重新披上了綠裝,煥發出勃勃生機,成為公益訴訟助力礦山修復治理工作示范點。
2022年4月,省檢察院將自備井影響高鐵行車安全案件線索交辦天水,這是寶蘭客專運行以來就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主要是周邊農戶抽水灌溉屢禁不止,給高鐵運行帶來安全隱患。劉欣先后3次協調聯系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單位召開磋商會議,通過推動實施天水市東部水源地灌溉機井關停及管網改造工程,妥善解決了鐵路行車安全、農田灌溉需求和水源地保護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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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欣(左一)
大案要案是劉欣必須啃下的“硬骨頭”,群眾身邊的小案小事更讓她牽腸掛肚。武山縣曾有一條臭名遠揚的“垃圾渠”——東順渠,困擾周邊群眾多年。劉欣開展調查后,要求武山縣召開公開聽證,督促行政機關對東順古渠進行全面治理,很快就恢復了灌溉功能,該案入選最高檢2022年度“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她發現行政職能部門個人信息監管存在漏洞,立即制發檢察建議,督促有關單位加強技術安全保障,為全市14萬公積金繳存戶個人信息筑牢了保護屏障,該案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典型案例。
去年3月,她走訪婦聯、民政部門,了解全市婦女兒童和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開展情況,部署開展婦女權益保障公益訴訟專項監督,針對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人身和人格等方面辦理公益訴訟案件7件,為婦女群眾筑起堅實的權益“保護網”。
大案要案顯擔當,細枝末節見真情,劉欣用對黨和人民的一顆赤誠之心,以實際行動詮釋了什么是“人民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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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欣(左一)
誓做百姓權益的“代言人”
11年來,劉欣始終把“高標準、嚴要求”作為自己工作的準繩,堅持用一流的業績回饋組織的培養關愛和群眾的期盼信賴。
多年來,劉欣一直保持著這樣一個習慣——將國家和省上最新的檢察辦案典型案例擺在案頭,隨時翻、隨時看、隨時學,不斷提升自己,鞭策自己。閑余時,也總是利用最高檢、省檢察院的微信公眾號和“檢答網”,開拓辦案思路,學習先進經驗,在堅持不懈的學習實踐下,她業務能力不斷提升,逐漸成為全市檢察系統的“排頭兵”,連續兩屆在全省檢察機關檢察業務競賽中獲得業務標兵稱號。
2016年10月她代表甘肅省參加第二屆全國檢察機關檢察業務競賽,榮獲“檢察業務能手”稱號,入選全國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人才庫。
一個案例勝過一沓文件。劉欣深刻體會到這一點,為了將天水公益訴訟的“試驗田”打造成“樣板田”,她對全市辦結的案件定期進行梳理,對優質案件做到“一案一總結”,宣傳辦案成效,講好檢察故事,12個公益訴訟案件被最高檢、省檢察院評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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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欣(左)
作為一名女檢察官,劉欣在青年干警的“傳幫帶”上也是不遺余力。2023年,她對天水市參加全省公益訴訟業務競賽的3名參賽選手進行全方位指導,通過制定培訓計劃、傳授辦案經驗、講解典型案例,指導他們獲得二、三等獎及優秀獎,天水市檢察院榮獲競賽組織獎,充分展示了天水檢察的“硬核力量”。
劉欣是一名直爽的山東大嫚,她把肩上的這份責任看得比“泰山”還重。正是這種樸素的信念,她在平凡的基層檢察官崗位上收獲了不菲的榮譽:先后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業務能手、全省檢察機關業務標兵、全省百名新時代政法英模、天水市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十大杰出青年。去年11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個人一等功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