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管理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規定,貫徹落實“誰投資、誰管理、誰使用、誰收益”的屬地管理原則,規范開發利用具備戰時效能和平時使用條件的人防工程,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天水市國動辦從1月上旬開始對早期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維護情況進行檢查。重點對工程平時開發利用情況,主體結構及電氣、線路等設備設施失效老化情況,擅自拆除毀壞人防工程及其設備設施的情況進行實地查看。
通過檢查,準確掌握早期人防工程的平時開發利用情況及安全狀況,確保一體化“建用維管”要求落到實處,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下一步,市國動辦將對檢查中暴露出的違規使用、破壞人防工程等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撰稿人:王旭東)
(來源:天水市國動辦 轉載: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