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至9月,天水市審計局對全市兩區五縣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針對審計發現的縣區主管部門、鄉鎮政府及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的部分管理制度不符合上級有關政策制度、部分制度操作性不強及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各縣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以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為契機,著力查找村級集體經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根據審計建議建立了一批規范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新規定,充分發揮了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近期,天水市農業農村局、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制定并印發了《天水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天水市村級集體經濟扶持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天水市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管理辦法;各縣區政府新出臺、修訂完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規劃》《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積累資金管理辦法》《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聯席會議制度》等各類管理制度共30多項。通過建立健全制度,為加強和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管理,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助推鄉村振興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聞來源:天水市審計局 轉載: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