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嚴禁借重大活動從事違法違規商業廣告宣傳的提醒告誡書》,規范商業廣告宣傳活動,提醒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不得借重大活動從事違法違規商業廣告宣傳,營造風清氣正的廣告市場環境。
《告誡書》明確,廣告設計、制作、發布過程中嚴禁包含以下13項內容:1.借黨的二十大進行商業廣告宣傳或變相利用黨和國家大政方針、黨的二十大相關決議、黨的二十大宣傳報道、領導人講話等內容進行商業廣告宣傳。2.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等內容進行商業廣告宣傳。3.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等內容進行商業廣告宣傳。4.使用冬奧會、冬殘奧會等奧林匹克標志以及亞運會等重大國際體育賽事特殊標志等內容進行商業廣告宣傳。5.擅自在商業廣告中使用國家隊及其運動員、教練員等形象、名義或者借運動會報道、體育明星訓練生活等內容進行商業廣告宣傳。6.含有淫穢、色情、暴力、賭博、迷信內容,以及各類含有“軟色情”等內容的商業廣告宣傳。7.含有“特供”“專供”“給領導干部送禮”等內容的商業廣告宣傳。8.涉及敏感問題、宣揚錯誤政治理念、影響政治安全等內容的商業廣告宣傳。9.宣揚恐怖主義、民族分裂主義、宗教極端思想,含有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性別歧視、地域歧視、職業歧視等內容的商業廣告宣傳。10.不規范使用地圖等損害國家主權和國家尊嚴等內容的商業廣告宣傳。11.各類賣慘、炫富、惡搞經典等不良內容的商業廣告宣傳。12.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內容制造噱頭、吸引眼球的惡俗商業廣告宣傳。13.歪曲黨的歷史或者宣揚歷史虛無主義的商業廣告宣傳。
《告誡書》強調,全市各類媒體要嚴格遵守《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審查規定》,切實履行廣告發布前的審查責任,認真核實廣告檔案和內容,嚴格審查涉及“政治導向、敏感問題”商業廣告宣傳及相關廣告內容,堅持職業操守,杜絕違法違規商業廣告宣傳行為的發生。
市市場監管局誠邀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對廣告宣傳工作進行監督,如發現借重大活動從事違法違規商業廣告宣傳的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
(新聞來源:天水市市場監管局 轉載: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