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有序開放全市公共文化服務
場館及文化旅游營業場所的通告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序推進全市文旅行業復工復產復業,按照省文旅廳及市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要求,現就有序開放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場館及文化旅游營業場所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旅游景區、景點、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演藝場所、劇院、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公共文化服務場所等有序恢復開放。繼續暫停接待中高風險地區團隊及游客來我市旅游。
二、全市文旅企業及市場經營單位要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預約、限流、錯峰、掃碼、登記、測溫、一米線、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三、各級文旅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關于印發<天水市文旅行業復工復產復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實履行屬地和行業管理責任,指導文化旅游經營場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強化監管巡查力度,對未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停業整頓。
四、全市各類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和文旅企業恢復開放前,應向屬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備案申請,經檢查核實后,提出是否恢復開放的意見。未進行備案檢查、達不到恢復開放要求的,一律不得開放。
五、請廣大市民持續強化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進出各類公共文化服務場所和文旅經營場所時,要科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注意個人衛生,并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六、對違反國家、省、市、縣區相關疫情防控規定要求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