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甘肅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檢察公益訴訟、助力文物保護”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國有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有關情況,發布了8個文物保護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督促保護玉泉觀行政公益訴訟案和天水市麥積區檢察院督促保護仙人崖石窟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
一、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督促保護玉泉觀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古建筑文物保護 歷史風貌
【要旨】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全面考量文物風貌和城市形象,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提升群眾文物保護法治意識,服務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基本案情】
天水市秦州區玉泉觀創建于元大德三年(1299年),現存建筑群為明清時重建,共有90余座古建筑,是中國著名的道教勝地。2006年5月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在玉泉觀文物保護范圍內,張某緊鄰古建筑群建設一經營性場所“竹園”,占地1300多平方米,自2002年營業以來,陸續修建管理用房、棋牌室、涼亭等建筑物,用于周邊市民及游客休閑娛樂。
【調查和督促履職】
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查明,“竹園”未經相關部門審批修建棋牌室等建筑物,并存在亂接亂拉電線、違規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的行為,該經營場所的長期存在,不僅影響了玉泉觀的文物安全、整體環境及古建筑風貌,還存在嚴重的火災隱患。國務院安委辦曾于2019年4月17日,對玉泉觀古建筑群存在火災隱患掛牌督辦。2019年12月5日,天水市秦州區檢察院向秦州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以下簡稱區文旅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對玉泉觀“竹園”的違法情形進行整改。同時,秦州區檢察院對“竹園”經營者張某進行文物保護法制教育,助推檢察建議提出的整改內容落實到位。
區文旅局收到檢察建議后,主動向區政府匯報。相關部門經多次現場查看,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調研,并召開玉泉觀“竹園”問題整改專項會議。區政府要求區文旅局盡快落實玉泉觀“竹園”整改方案,區文旅局通過現場調查取證,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竹園”經營者就違建拆除問題進行溝通協商,最終達成共識,對玉泉觀“竹園”違章建筑進行了拆除。
【典型意義】
城鎮文物古跡的保護有利于提高社會、經濟、環境綜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體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本案中,檢察機關在嚴格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的同時,牢牢把握城鎮文物古跡提升城市形象、延續歷史特征、弘揚人文精神的基本功能,加強與文物部門協作聯動,注重維護文物古跡整體風貌,提高了文物保護綜合治理水平。
二、天水市麥積區檢察院督促保護仙人崖石窟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石窟寺文物保護 圓桌會議 跟進監督
【要旨】
檢察機關運用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文物保護職責,同時主動延伸辦案職能跟進監督,通過圓桌會議、案件磋商等形式,推動多部門共同履職,形成文物保護合力,促進文物保護與地方經濟發展協調推進。
【基本案情】
仙人崖石窟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于天水市麥積區東南,距麥積山石窟17公里,由三崖、五峰、六大寺組成,有明清殿宇27座,及北魏、宋、明、清各代塑像197尊,壁畫82平方米,永樂年間的珍貴銅佛像5尊,具有較高藝術價值。2013年,仙人崖靈隱寺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擅自在仙人崖石窟“羅漢堂”西側修建一座“藥王廟”,嚴重影響了仙人崖石窟的整體風貌。
【調查和督促履職】
天水市麥積區檢察院在發現該案線索后,經立案調查,于2019年11月29日采取公開宣告的方式向麥積區民族宗教事務局送達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隨后,麥積區檢察院跟進監督,配合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麥積鎮政府、麥積區佛教協會、仙人崖靈隱寺管委會等相關單位召開圓桌會議,統一思想認識,研究解決方案。2020年3月19日,仙人崖靈隱寺管委會對“藥王廟”內宗教造像進行了移除,麥積山大景區管委會對非法建筑“藥王廟”進行了拆除,石窟原有風貌得到恢復。
【典型意義】
石窟寺是我國最重要的文化遺產之一,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審美追求、價值理念、文化精神。石窟寺保護事關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本案中,麥積區檢察院充分尊重行政機關的專業優勢,主動與行政機關磋商溝通,加強協作配合,堅持跟進監督,運用“檢察建議+公開宣告+圓桌會議+跟蹤回訪”的辦案模式,有效督促行政機關及時糾正違法行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天水在線編輯: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