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
關于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通告
為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現就全市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遵守“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嚴格禁止未批建房。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占用耕地建房,對頂風違法作案的堅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處、拆除一起。
三、嚴格控制存量建房。亂占耕地建房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行為,自行拆除在耕地上非法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貌。拒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繼續搶建的,由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聯合相關部門依法強制拆除。
四、嚴格追究法紀責任。對拒絕改正違法占用耕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支持、參與、包庇、縱容、串通非法買賣土地、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國家公職人員,依法依紀從嚴追究責任。
五、暢通監督舉報途徑。市紀委監委、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分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行為的舉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舉報電話:0938—12388 (市紀委監委)
0938—8622334(市自然資源局)
0938—8331062(市農業農村局)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