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進行了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核心的一系列檢察改革,面對新形勢,秦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流程監控、案件質量評查作為監督管理業務的重點抓手,結合檢察官業績考評指標及計分規則,積極實現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動態監督和全過程管理留痕,有力強化了案件監督管理水平,進一步保障司法辦案規范、公正、高效。
一、優化流程監控機制,提升源頭監管質效
一是構建流程監控新機制。前移監管工作,建立流程監控聯絡員制度,在各業務部門設置流程監控員,與綜合業務部“兩步走”層層監控,共同監管辦案程序,橫向監督和縱向監督共同發力,增強動態監管的時效性、全面性、精準性。二是明確流程監控新要求。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刑事案件辦理流程監控要點》,明確“捕訴一體”辦案模式下各類案件辦理的流程監控要點,細化案件各節點的辦案期限、文書制作、案卡填錄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引導業務部門監控人員規范有序開展監控工作,進一步提升監管質量。三是落實流程監控責任制。通過流程監控子系統全程動態監督全院辦案活動,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采取口頭提示、發送流程監控通知書等方式在系統內實現監督留痕,督促辦案人及時整改,確保整改到位,同時建立季度通報反饋機制,切實把“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要求落到實處。
二、強化案件質量評查,落實監管辦案結果
一是制定案件評查方案。根據上級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規定,結合“守初心、擔使命,集中排查整治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專項行動,制定本院案件評查實施方案,將案件評查范圍和重點明確化、評查程序和標準統一化,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的重點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小組和其他案件評查工作小組,動員業務部門全體員額檢察官為評查成員,形成上下聯動、人人參與的工作格局。二是梳理確定評查案件。對2018年1月1日至今已辦結的不起訴決定后公安機關提請復議、捕后不起訴、不服不起訴的申訴重點案件及2019年1月1日至今已辦結的無罪判決案件、涉民營企業案件、各類公益訴訟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提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的案件共402件進行梳理匯總,確定評查案件清單,并對具體評查任務進行分解,實施評查責任制。三是嚴格案件評查標準。各評查組本著事實求是、敢于揭短亮丑的精神,聚焦問題、動真碰硬,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規定(試行)》、《甘肅省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指引(試行)》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其他相關規定,從司法理念、司法公信力、司法方式、司法能力及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等方面,對照辦理程序、文書制作、系統使用、卷宗裝訂等檢查內容,對案件進行線上線下全面評查,逐案形成《個案評查報告》,做到一案一表,全面記錄,全程留痕。四是強化評查結果運用。將查找出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確定刑量刑建議適用以及在案件辦理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及時匯總形成評查報告,召開案件質量評查結果反饋會,面對面反饋辦案人并限期整改,同時實行評查結果通報制度,切實增強每一位員額檢察官的危機感、責任感,進一步強化辦理優質案件、精品案件意識,促進案件質量的提升。
三、深度應用評價指標,延伸監督管理觸角
一是制定實施細則。根據高檢院《關于開展檢察官業績考評工作的若干規定》和《甘肅省檢察機關檢察官業績考評實施辦法(試行)》精神,結合司法責任制改革有關要求和本院工作實際實際,通過組織討論、分析研究、聽取意見等方式,制定《秦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業績考評實施細則(試行)》,明確考評內容、考評方法、考評組織實施、考評結果及運用。二是確定考評指標。各業務部門指派專人,相互研究探討,理清每一項指標的確切含義、指導意義、具體數據來源及測算方式等,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適用于本部門各條線的業績考評指標和計分規則,明確業績考評的業務類型、指標項目和分值,確保對檢察官辦理案件和其他檢察業務的考核評價全面準確、科學合理。三是發揮指標引領作用。將流程監控情況和案件質量評查結果作為檢察官業績考評指標及計分規則的重要依據,橫向延伸監督管理范圍,把依法履職的要求細化落實到每一名檢察官、每一件案件,提升辦案質量、效率和效果,引領檢察官真正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將每個案件辦到極致、辦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