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關于征集人大工作史料實物的公告
為全面、真實、準確地記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天水建立、發展的歷程,總結人大工作寶貴經驗,更好展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會擬建立天水人大史館,從即日起面向社會征集反映天水人大工作的相關史料和實物。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一)有價值的天水人大歷史資料。縣區各屆人民代表會議,市、縣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文件,代表證、列席證(出席證)、工作證,報紙、文摘、文集、音像資料等實物、照片;歷屆市人大代表集體合影和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集體合影;反映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相關資料、圖片和實物等。
(二)反映天水人大發展歷程、重要工作、重大活動等有關書籍筆記、收藏文件、文獻、報刊、雜志、當事人手稿、音像資料等。
(三)集體或個人曾獲各級人大機關授予的反映天水人大工作的有關榮譽證書、獎狀、獎牌、獎杯等。
(四)全國人大常委會、省人大常委會領導視察和指導天水人大工作或接見駐天水的全國、省、市人大代表的文字材料和圖片等。
(五)其他有關史料和實物。
二、征集資料截止時間
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15日。
三、征集方式
(一)無償捐贈。對無償捐贈的史料實物,經評定且符合陳展標準的,作入館登記并頒發捐贈證書,在陳列時標注捐贈者姓名和捐贈時間。
(二)借用與代管。史料實物收藏者自愿將收藏的史料實物借予史館展出或交由史館保管的,簽訂借用、代管協議,由史館進行科學、安全保管。
(三)移交。相關單位和個人認為繼續保管確有困難,或移交后能更好地保護和利用的史料實物,可移交史館收藏保管。
(四)復制拷貝。收藏者不愿捐贈、借用或出售,又不能寄存展出的史料實物,可以通過復制、拍照、拷貝處理并適當支付費用,原件返還收藏者本人。
(五)購買。對收藏者愿意出售的具有館藏價值的史料實物,經鑒定后以合理價格購買。
四、其他事宜
(一)所提供的史料實物要真實可靠,史料為當時原始資料,照片和實物需附簡要文字說明(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
(二)所提供的史料實物可通過郵寄或直接送交天水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郵寄時請寫清提供者姓名及聯系方式;也可聯系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面談或面交相關資料。
(三)對提供具有重大價值史料實物的單位和個人,頒發榮譽證書,并視情給予獎勵。
地 址:天水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科206室郵 編:741000
郵 箱:gstsrd@126.com
聯 系 人:田 薇
聯系方式:13993832755 (0938)8213563(傳真)
天水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