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水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為積極穩妥公平高效做好2020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在總結往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二函〔2020〕5號)精神,綜合考慮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特制訂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性質
2020年天水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實行初中畢業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三考合一,一考多分流政策 。
二、招生對象
(一)2020屆初中應屆畢業生。
(二)2021屆初中畢業生(現初二年級學生),必須參加2020年生物、地理合卷考試,考試成績將計入該生2021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考試總分。
三、招生報名條件
(一)2020屆應屆初中畢業生。
1.具有天水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非天水市戶籍,在天水市初中學校就讀,具有初二、初三連續兩年以上學籍且在學籍校實際就讀的應屆畢業生。
3.市內縣外戶籍初中畢業生(指戶籍和學籍不在同一縣區),在學籍所在縣區具有初二、初三連續兩年以上學籍并在學籍校實際就讀的應屆畢業生,采取自愿原則,可在學籍所在學校(即實際就讀學校)所在縣區直接報名,也可回戶籍地縣區報名參加考試。
回戶籍縣區報名的考生,須持學籍所在學校(即實際就讀學校)出具并經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招考辦會考科聯合審核蓋章的中考報名介紹信(包括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生地成績、體育成績)方可報名,不享受省市級示范性高中均衡生政策。
具有我市戶籍,在外省或外市州初中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可以回我市戶籍縣區報名參加中考,由縣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在本縣區初中學校報名,不享受省市級示范性高中均衡生政策。
(二)2021屆初中畢業生(現初二年級學生)
以學校為單位到縣區教育局報名,必須參加生物、地理合卷考試,考試成績將計入該生2021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考試總分。
四、招生計劃及政策
(一)嚴格落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各縣區教育局要嚴格按照天水市教育局審核批復的高中階段計劃組織招生,統籌考慮區域內應屆初中畢業生規模,按照職普大體相當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各學校的招生計劃。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宏志班、珍珠班、蘭天班和經縣區教育局批準體育、藝術特長生的計劃,均在各學校的招生總計劃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含特長生、統招生、均衡生。各縣區要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分類招生,不得隨意增減招生計劃,將高中階段增量用于職業教育,力爭實現職業教育全兜底。
(二)認真落實普通高中學校均衡生招生政策。省市級示范性高中要將不低于50%的計劃作為均衡生指標。特長生計劃控制在學校計劃的10%以內。均衡生分配指標由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按比例分配到區域內的所有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薄弱學校和農村初中傾斜。均衡生人、籍不能分離,考生必須在畢業學校實際就讀三個學年且有完整學籍。省市級示范校普通高中《均衡生實施辦法》由學校所在縣區教育局負責制訂,并于6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備查。市一中本部和麥積校區的均衡生招生辦法分別由秦州、麥積兩區教育局和市一中協商制定,報市教育局審定。
(三)嚴格執行市內跨縣區學校招生政策。天水市一中本部和麥積校區及有關民辦普通高中等享有市內跨縣區招生資格的學校,要將縣域外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報各自主管教育部門審定后實施,不得私自跨縣區招生。縣域外招生人數包含在所在縣區和學校的招生總計劃內,任何學校不得突破。
五、招生步驟
(一)志愿填報
1.填報時間。6月20—30日,各縣區組織考生填報《考生志愿表》。
2.普通高中志愿填報。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原則上允許填報兩至三個志愿。在招生錄取時,先以第一志愿進行錄取,當未被第一志愿校錄取,可參考第二志愿,當同時未被第一、第二志愿校錄取,可參考第三志愿錄取。若考生所有志愿均未達到錄取條件,由縣區教育局結合高中學校辦學規模和水平,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統籌錄取。
考生填報志愿在限報學校范圍內為有效志愿,否則為無效志愿。符合特長生報名條件的考生直接到具有招收特長生資格的學校填報志愿。
3.中職學校志愿填報。考生在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時,根據實際和意愿,可在市、縣屬學校中任意兼報一所作為中職志愿。
(二)組織命題
依據市教育局印發的《2020年天水市初中畢業及升學學業考試范圍、考試方式與試卷結構的通知》(天教基發〔2020〕1號),由市教科所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進行命題和制卷。
(三)組織考試
1.考試科目時間、分值。2020年考試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負責。初中畢業考試科目共10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語文和理化合卷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體育理論考試時間為60分鐘,其余時間均為120分鐘,均為閉卷筆答形式。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滿分為150分,九年級物理與化學合卷滿分為15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政治與歷史合卷滿分為100分,體育為50分,總分值為850分。因休學或其他正當原因造成無初中八年級地理、生物中考成績的本市考生,可持有關證明到縣區教育局申請補考,參加2020年全市組織的地理、生物中考。
科目
時間 |
7月16日 |
7月17日 |
7月18日 |
上 午 |
語 文
(9:00—11:30) |
數 學
(9:00—11:00) |
英 語
(9:00—11:00) |
下 午 |
物理、化學
(15:00—17:30)
(理化合卷) |
政治、歷史
(15:00—17:00)
(政史合卷) |
地理、生物
(14:30—16:30)
(八年級地生合卷)
體育筆試
(17:00—18:00) |
2.特長生考試。具備招收特長生條件的學校要向所在縣區教育局上報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待縣區教育局審定后方可實施,不得私自發布招生簡章和招生公告。特長生的報名和專業考試由縣區教育局統籌指導,招生學校統一組織。
3.體育考試。根據《天水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0年天水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發〔2019〕206號),結合《關于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調整2020年天水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設項方式和評分標準的通知》(天教體發〔2020〕12)號執行。
(四)閱卷登分
1.7月20日—25日,各縣區教育局和市一中按照往年閱卷要求分別組織實施,市教育局組織人員巡視督查。
2.7月20日前,市一中將麥積、甘谷、秦安、武山、清水、張家川縣等五縣一區報考本校的考生名單送達考生所在縣區。7月26日前,五縣一區將報考市一中考生的生地補考成績報送市一中。市一中錄取結束后,于7月28日前,將未被錄取的五縣一區考生中考信息送至五縣一區教育局,確保未被市一中錄取的考生及時參加本縣區的中招錄取。
(五)錄取分數線劃定
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校招生計劃、報考人數和中考總成績(文化課筆試成績、體育考試成績和照顧加分成績),劃定每所高中各類考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特長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特長生資格校普通生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確定,專業成績分數線由招生校確定后,報縣區教育局審定。7月26日,市一中聯系市中招辦、秦州和麥積兩區教育局,確定招生控制錄取分數線。8月5日前,各縣區教育局向市中招辦上報轄區內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數量和錄取控制分數線(見附表3)。
(六)建檔錄取建籍
1.建檔對象及內容。各縣區教育局對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考生全部建立考生檔案,檔案資料包括報考登記表、志愿表、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生物、地理成績。
2.普通高中錄取。各縣區、市一中全面做好考生基本信息和檔案資料的審查工作,在考生綜合素質達到規定等次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學校招生計劃和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中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凡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C等(含C等級)以上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達到B等級(含B等級)以上具有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綜合素質評價為D等或無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的考生,可到職業學校就讀。普通高中錄取順序為先統招生和特長生后均衡生的辦法。具體如下:
(1)統招生錄取。嚴格按照經審批的招生計劃,根據學生報考志愿和中考成績,參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特長生錄取。特長生錄取實行專業、中考總成績雙上線原則,在專業成績達到縣區教育局審核確定的分數線后,按中考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各縣區教育局要認真落實特長生招生主體責任,嚴把關口,按照規定的招生比例,堅持雙上線基本錄取標準,堅決防止違規招生。
(3)均衡生錄取。在特長生、統招生錄取后進行,錄取分數線須控制在統招生線下50分以內,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在規定分數線內完不成均衡生招生計劃,應將剩余計劃用于降分補招統招生。市一中7月26至28日進行;各縣區7月29日至8月12日進行。
(4)中職學校招生錄取。中職學校錄取時間與普通高中同步進行。各縣區教育局組織中職學校根據其兼報的中職學校志愿進行錄取,錄取工作從8月1日至8月20日進行,并在11月10日前做好中職生補錄工作。市以外中職學校按照省上有關招生政策進行錄取。
(5)普通高中市內跨縣錄取。具有市內跨縣區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市一中和有關民辦普通高中),必須向教育主管部門辦理縣域外招生審批手續后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7月29日前,市一中將錄取考生花名冊(包括中考號、姓名、身份證號、中考成績、畢業學校、新生類別等基本信息)上報市中招辦備查。8月15日前,市內民辦高中將招收的市內縣外學生花名冊(包括姓名、中考號、身份證號、戶口證明、中考總成績、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上報所在縣區教育局審核后由縣區教育局報市中招辦審定。
(6)補錄及建籍。各縣區教育局對各學校在招生計劃內補充錄取的考生,須在新學期新生入學報到前一周內完成。10月15日前,各縣區教育局完成所有新生的學籍輔號(學考號)庫建立工作,并將普通高中新生學籍輔號庫,即《2020年天水市普通高中高一新生錄取花名冊》(見附件3)上報市教育局基教科。中職學校新生注冊按照中等職業教育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市教育局復核后上報省教育廳,待省教育廳審定后,在甘肅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畢業庫中調取學生檔案,為錄取考生建籍(高一新生學籍調檔工作由會考科負責)。
六、照顧政策
1.根據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于印發<甘肅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規定>的通知》(政聯〔2012〕84號)精神,享受有關照顧政策。
2.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教育優待規定>的通知》(甘應急人事〔2019〕41號)精神,按省教育廳下發的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待對象信息,享受有關照顧政策。
3.根據省教育廳 省公安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甘教發〔2018〕43號)精神,享受有關照顧政策。
4.農村獨生子女和兩女結扎戶憑農村戶口及縣區計生部門的證明和獨生子女或兩女結扎證,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5.在市一中招生計劃內劃出50名指標,專門用于招錄初中三年均在張家川縣內初中學校實際就讀、戶籍學籍均為張家川縣的少數民族應屆畢業生,招生辦法按天教局發〔2011〕18號文件執行。
6.軍人子女可任選省內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7.對我市選派赴湖北武漢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的醫務人員子女和疫情防控期間受到省級及以上表彰的一線醫務人員直系子女,中考招生照顧政策按照市政府或有關部門出臺的有關文件執行。
以上各類照顧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項,不累計享受。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各縣區和招生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通過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分解、靠實工作職責,建立權責一致,嚴密有序的工作機制。
2.加強中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各縣區要嚴格按照《天水市初中畢業及升學考試考務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負責本縣區的中考考務管理工作。從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試卷征訂與保管,考點設置、考場編排,監考教師選聘培訓,考試實施,試卷評閱、登分、統計和分析等方面精心組織,嚴格管理,嚴密程序,嚴肅考紀,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現象發生,確保中考的公平、公正。
3.嚴格中招政策,規范招生行為。各縣區、各招生學校要嚴格按照《中招方案》中的有關規定錄取新生。要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到規定等次的基礎上,遵從考生志愿,以中考總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加強招生全過程管理,實行招生計劃公開制度,嚴格錄取程序,自覺遵守招生紀律,堅決禁止擅自提前招生和擴大招生范圍,嚴禁超計劃、超規模招生,嚴禁通過擅自降分、變通等手段違規招生,嚴禁做違規招生宣傳和利用普通高中招生亂收費。市縣區教育紀檢部門要加強對中招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中招工作中發生的違紀舞弊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確保中招改革平穩推進。
4.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區、各招生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切實加強對有關招生政策、辦法、程序的宣傳解釋工作,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營造良好的中考招生環境。
八、組織保障
為加強對全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領導,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伏平同志為組長,局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及縣區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天水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中招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制訂本縣區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具體負責本縣區高中階段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