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市生態環境局召開黨組(擴大)會議,組織學習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及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干杰在人民日報署名文章《依法推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傳達了全市《關于調整部分貧困村脫貧攻堅(鄉村振興)聯絡員和聯絡村的通知》和全省保障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會議精神,局黨組成員、各分局負責人、各執法組組長、機關及下屬單位科以上干部參加了會議。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日前印發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下稱《督察規定》),首次以黨內法規形式,明確了中央環保督察的總則、組織機構和人員、督察對象和內容、督察程序和權限、督察紀律和責任等內容,為依法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不斷夯實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確立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會議強調,全市生態環境系統要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緊緊圍繞做好迎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項準備和督察期間服務保障工作,進一步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督察規定》,全力以赴完成全市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市生態環境系統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全力推動各類生態環境問題有效整改。二要敢于動真碰硬。要堅持問題導向,敢于動真碰硬,標本兼治、依法依規,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緊盯不放,一盯到底,不達目的決不松手,堅決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確保高質量、高標準完成整改任務。三要全力做好保障中央環保督察工作。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全力配合中央環保督察,做到組織領導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后勤保障到位、紀律執行到位。要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嚴守督察工作各項紀律和要求,高質量、高效率做好保障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項工作。
(天水在線編輯: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