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
行動領導小組關于徹底清理整治
“大棚房”問題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棚房”問題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市領導和《天水市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行動方案》(天政辦〔2018〕80號)要求,現將全市“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大棚房”問題屬未經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擅自占用農用地進行非農建設的違法行為。
主要有以下3種類型:
(一)在各類農業園區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閑度假設施等;
(二)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
(三)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
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屬于破壞耕地或非法占地等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等法律法規,應退還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筑物應拆除,恢復土地原狀;違法破壞耕地情形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論購買“大棚房”或購買大棚后自建房屋,違法建筑物的相關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自建“大棚房”的,建房人還應依法承擔上述相關法律責任。
二、凡是存在違法建設“大棚房”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或其他設施,對違法占用的土地進行復墾復耕。對拒不停止和拒不整改的,將依法查處。
三、“大棚房”屬于違法產物,請有關人員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維護自身生命安全和合法權益,自覺遠離抵制“大棚房”。歡迎廣大群眾對發現的“大棚房”問題違法線索,向市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舉報電話:0938——8295504,
電子郵件:tssnyk@126.com <mailto:tssnyk@1216.com>,
通訊地址:天水市秦州區羲皇大道西路2號D座1616室。
特此公告。
天水市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
行動領導小組(代)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