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采訪組為您報道 昨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調查組和天水市治理公路三亂辦公室調查組繼續對高速公路交警支隊西川大隊王甫值勤點參與加水收費一事展開調查。
據天水市治理公路三亂辦公室負責人洪福榮介紹,調查中他們發現,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隊西川大隊與秦安縣通力運輸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天公路王甫加水點(處)管理協議書,達成協議“由交警引導,通力公司負責加水”。根據協議,過往車輛的交費加水行為是由交警大隊引導的,究竟這一協議是否違規,有待于調查組進一步確認。洪福榮主任明確表態,王甫梁加水點加水收費不規范,收費價格沒有依據。
對話交警大隊
昨晚7時,記者采訪了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隊西川大隊陳寶林大隊長,以下是記者與該大隊陳寶林隊長的對話:
記者:西川大隊與“通力服務中心”為什么要簽訂協議?目的是什么?
陳隊長:因為牽扯費用問題,所以雙方簽訂協議,交警不能參與收費。
記者:通力服務中心作為乙方,甲方要求乙方加水收費必須合理,要明碼標價,是不是應通過物價部門?
陳隊長:我們有權要求他們這樣做,至于收費標準那要問通力服務中心,他們具體是怎么做的。
記者:協議上說,甲方引導下坡車輛加水,乙方積極配合車輛加水,是不是意味著雙方在合作?
陳隊長:這樣做確實減少了事故的發生,我們把車攔住,加水費由通力服務中心來收。我們是引導,沒有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