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蔚軍平】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該部門日前已就高中錄取加分、規范辦學行為等問題做出了規定。
在高中錄取加分方面,三類考生可享受最高20分的加分政策。初中階段獲得體育、藝術一級(A)證書者,普通高中錄取時加20分,獲得體育、藝術二級(B級)證書者,普通高中錄取時加10分;農村獨生子女和兩女結扎戶憑農村戶口及縣、區計生部門的證明和獨生子女或兩女結扎證,普通高中錄取時加20分;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錄取時加20分;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中錄取時加10分,所有加分只加最高一項,不累計加分。另外,市一中今年試行從應屆初中畢業生中招收保送生,五縣二區共招收55名,具體指標分配和招生辦法由市一中制定。
從今年起,全市初中學生將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初中04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從06年秋季起,初中05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從05年秋季起,初中06級及以后的學生均從初一開始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初中03級的學生原則上對最后一學年綜合素質進行評價,此項工作開展早的學校,可根據自己的實際,對03級、04級學生初中三年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
同時,市教育局要求各學校禁止在高中招生中無序競爭,各高中學校不得隨意以挖生源為目的減免學雜費、亂辦班、亂招生,擾亂正常招生秩序。高中階段不實行劃片招生,公辦高中學校不得舉辦高考復讀班或變相舉辦復讀班,普通高中不準降分招收“三限”生,初中學校不準招收初中復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