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校方支付部分費用后不再過問 校方:責任不明欲用法律手段解決此事
3月25日,天水市麥積區年僅9歲的東東(化名)在一家民辦學校英語培訓班課間休息時,在滑樓梯扶手時,不慎從3樓摔到2樓,導致顱骨骨折、顱內積血,截至目前已花去醫藥費1萬余元。孩子在治療期間,由于校方不知道他們在此事件中到底該承擔多少責任,所以他們為孩子支付了6500元醫藥費后便不再過問此事。
事件——
九齡童課間摔傷
6月11日,記者來到東東家時,看到虎頭虎腦的東東正在和他的蠶寶寶玩耍。東東的母親告訴記者,孩子在麥積區聯中上小學三年級,學習成績在班級一直處于中上。為了讓孩子提前接觸英語課程,她于去年春季在麥積區的天水華盛外語學校劍橋少兒英語培訓班給孩子報了名,利用周六、周日學英語。今年3月25日下午3時許,她正在上班,英語培訓班的老師打電話說孩子摔了。她當時沒有在意,1小時后,老師又打電話說孩子好像有點不舒服,她便給妹妹打電話讓她去學校把孩子接回來。下班回家后,她發現孩子頭上有個包,猛然間還吐了口血,她感覺事態比較嚴重,便立即送孩子去醫院檢查。經診斷,孩子顱骨骨折,顱內積血。之后,孩子入院治療50多天,目前休學在家。
事發后,她開始找學校時,校方態度積極,一直配合醫院給孩子治療,并先后幾次送去了6500元醫藥費,老師也不時到醫院去探望。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老師來的次數越來越少,而且再沒支付醫藥費。東東的母親認為孩子是在學校上課期間摔傷的,校方這種態度讓家長難以接受。孩子休學期間,所上小學的班主任因擔心影響孩子的學習,曾到家中和她進行過幾次商談,但醫生的囑咐使她不敢掉以輕心,原因是如果在傷勢未愈的情況下讓孩子去上學,萬一被碰撞后果難以預料。
校方——
通過法律解決此事
6月11日采訪時,天水華盛外語學校一姓羅的老師對記者說,東東是在學校課間滑樓梯扶手時掉下去的,這是不爭的事實。事發后,學校積極給孩子治傷,同時經常派老師去醫院探望,從來沒有逃避責任的想法。治療一些時日后,孩子家長要帶東東去另一所醫院做檢查,當時,校方認為如果是現在治療的醫院確實沒有什么效果選擇轉院他們無話可說,既然有效就沒必要轉院。即便如此,校方還是跟隨家長來到天水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時,家長要求給孩子進行核磁共振頭部、頸部檢查,為此校方和家長的意見有分歧,認為如此糾纏下去沒有個完,所以校方愿意通過法律渠道解決此事,到時候法院判校方承擔多少責任,校方就賠償多少。
教育部門——
該校辦學未經審批
麥積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就此事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該校未在當地教育部門辦理辦學手續。按照相關規定,一般民辦學校辦學前,應先向當地教育機關遞交辦學申請,再由教育部門審批,如達到辦學標準,才可將其納入屬地管理。今年4月份,麥積區教育局在向全區民辦補習學校進行年檢時,該校沒有給他們出示辦學許可證,因此,目前區教育局對該校無管理權。針對區教育局的說法,記者從羅老師處得到證實。羅老師說,他們學校是省自考辦管理的。此事發生前,羅老師不知道辦學還要得到其所在地方教育局的審批和許可。現在,該校的辦學手續正在辦理之中。(本報記者 王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