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輪農用車今后歸交警管 駕駛員可申請換發C3、C4駕證
【記者蔚軍平通訊員劉小明】隨著我市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及其駕駛人檔案管理移交工作的開始,意味著全市三輪、四輪農用運輸車的管理權將歸交警部門。
為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甘肅省農機管理條例》的規定,規范全市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我市根據省上有關文件精神,決定將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的管理權,由農機管理部門移交至交警部門;與此同時,原先在交警部門注冊入戶的拖拉機管理工作,將移交至農機監理部門。此次移交的范圍是我市所有在農機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低速三輪,四輪汽車及其駕駛人檔案,移交工作以縣(區)為單位,計劃在11月底前完成。
原先由農機監理部門核發的只簽有G、J準駕車型代號的駕駛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憑駕駛人技術檔案和駕駛證,經駕駛人自愿申請,直接換發C3“低速載貨汽車)或C4(三輪汽車)駕駛證;對只簽注有H,L準駕車型代號的駕駛證,直接換發C4駕駛證。農機監理部門簽注準駕G或H車型,而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在這次移交中不能具體確定的,或農機監理部門核發的其他準駕車型代號的駕駛證中,還簽注有G、H、J、L準駕車型代號的駕駛證,駕駛人需繼續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農機監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和駕駛證,可到交警部門換發C3或C4駕駛證,原駕駛證技術檔案不再交接。據不完全統計,我市現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約2萬輛,駕駛人約30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