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高管充當“內鬼”,為境外賭博網站引流 湖北公安偵破一起利用手機虛擬卡吸引網民參與跨境賭博案,鏟除相關犯罪鏈條
通信公司高管和員工利用職務便利大量售賣手機虛擬卡,為境外賭博網站引流,吸引網民參與跨境賭博、瀏覽色情網站。歷經8個多月的全力偵查,湖北警方最終鏟除相關犯罪鏈條,并揪出通信公司“內鬼”。
9月25日,記者從湖北省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區分局了解到,在湖北省公安廳指揮下,當地警方偵破一起涉“兩卡”犯罪案件,搗毀11個為上游賭、詐、黃犯罪集團提供群發短信的窩點,抓獲嫌疑人42名、收繳涉案虛擬手機卡8.5萬余張。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娟、呂某、劉某業等25人被曾都區人民檢察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起訴至曾都區人民法院。
大量涉賭信息通過GOIP設備群發
2022年12月,湖北省公安廳“雷火”打擊整治治安突出問題專項行動指揮部研判發現,有人在隨州市利用虛擬撥號設備GOIP發出大量賭博短信,隨即將線索下發到隨州市公安局。
隨州市公安局研判后初步判定,在該市曾都區存在為境外賭博網站發送推廣信息的GOIP設備及窩點,嫌疑人在一臺虛擬撥號設備插上數十張手機虛擬卡,以群發短信的形式將賭博網址發給群眾,每日能發出數萬條涉賭短信。12月5日,隨州市、曾都區兩級警方聯合成立專案組偵查。
12月28日,隨州警方在全市兵分七路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呂某、張某勛、熊某成等15人,查扣GOIP設備47套、電腦14臺、手機22部、用于作案的手機卡5.7萬余張。
為將犯罪團伙打深打透,今年1月3日,湖北省公安廳派員至隨州就電子證據取證、上線代理拓展等問題進行專項指導。專案組對呂某團伙的上線“派單”人員謝某研判深挖后,發現在成都也有一撥人在從事同樣的犯罪活動。2月21日,在成都公安機關協助下,專班民警在成都抓獲犯罪嫌疑人謝某、王某等7人,查扣GOIP設備22套、手機卡2.8萬余張。
2月23日,專班民警抓獲提供手機卡的嫌疑人王某娟。
警方查明,犯罪團伙在王某娟、李某棟、王某強三人處購買手機虛擬卡后,組織人員實名認證,再利用GOIP設備發送賭博類短信。以呂某為首的犯罪團伙累計發送短信2000余萬條,非法獲利540余萬元;以謝某為首的犯罪團伙發送賭博短信700余萬條,非法獲利190余萬元。
通信公司高管、員工明知違法仍賣卡
在該案犯罪鏈條中,手機卡是重要一環。專案組民警對涉案手機卡溯源后,發現大量手機卡分別通過北京的兩家通信公司銷售總監王某娟、員工李某棟流向其他嫌疑人。
警方查明:2021年9月,嫌疑人呂某經過張某勛介紹認識了王某娟。王某娟進一步牽線,呂某又認識了李某棟,并與李某棟簽訂業務合作協議,先后申領到手機卡1.9萬余張。李某棟在明知呂某等人使用自己提供的手機卡群發賭博類短信的情況下,為了公司效益和自己收入提成,仍向呂某批量提供手機卡。
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間,當呂某、張某勛和李某歡等嫌疑人與李某棟溝通不暢、產生糾紛時,王某娟一邊從中協調幫助嫌疑人進一步犯罪,一邊安排其弟弟王某強與李某棟合作,先后申領到手機卡4.86萬張,再賣給張某勛、呂某等人。這些手機卡被以張某勛、呂某為首的犯罪團伙主要用于發送涉賭引流短信。
呂某等嫌疑人在群發賭博短信后,相關手機卡號被群眾多次投訴。呂某主動向王某娟上交60萬元“投訴罰款”作為行業內部的好處費,王某娟借助自己公司高管的身份對相關投訴消極處理,未及時封停相關卡號,也沒有采取措施對發出的手機卡用途和去向進行追蹤監管,反而繼續為呂某等人提供手機卡1.5萬張幫助犯罪。
此外,呂某團伙成員每發出一條短信,王某娟等人按0.16元收取短信費。其中230萬元短信費,王某娟要求呂某交現金給她和王某強,姐弟二人將230萬元據為己有。
警方提醒:手機虛擬卡認證不參與 未知鏈接不點擊
“此案中大量電話卡能夠被成功開通,在于部分群眾法律法規意識淡薄,為了每張電話卡30至50元不等的‘認證費’,自愿提供信息并進行線上認證幫助開卡。這些電話卡最終被用于違法犯罪。”辦案民警介紹。
記者從湖北省公安廳了解到,2020年以來,湖北多地發布了加強電話卡開卡管控公告,規定頻繁換機插卡或頻繁補換卡的,短期內多次新開卡或使用同一身份證在同一運營商開辦數量較多卡等異常用卡行為的,將暫停手機卡通信服務。相關人員使用手機卡進行騷擾、傳播虛假廣告、實施詐騙的,將被納入失信名單,并限制通信業務辦理。發現有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在以往偵辦的電信網絡詐騙、跨境網絡賭博等案件中,犯罪分子使用改號設備隱藏其境外電話的外殼,或者以“高報酬”誘惑境內“工具人”租售電話卡進行語音轉接。群眾在遇陌生電話、未知短信鏈接時務必牢記:未知鏈接不點擊,陌生來電不輕信,個人信息不透露,幫助認證不參與,轉賬匯款多核實。
記者還了解到,此案中犯罪分子是從賭博、色情等低俗網站獲得瀏覽記錄和瀏覽者信息,精準鎖定“目標”發送信息。廣大群眾在日常生活中盡量不要點擊、瀏覽不安全的鏈接及網站,避免自己的個人信息落入不法分子之手,成為他們的“獵物”。(記者宋立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