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區外宣辦6月15日訊(劉可)日前,秦州區人民法院集中行動,重拳出擊,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義務的被執行人魯某某房屋實施搜查,并依法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當天凌晨5點30分,秦州法院執行一組干警和法警等17人,在區法院“百日會戰”副總指揮王快樂副院長的帶領下,按照預定方案啟程前往秦州區娘娘壩鎮某村被執行人魯某某家中,對魯某某家實施搜查并依法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據悉,2015年9月10日,孫某某與魯某某簽訂了《公路工程勞務施工合作承包合同》,魯某某的合伙人劉某某將其施工工地材料和設備轉讓給孫某某,折價110萬元。當日孫某某即將款項支付給魯某某,魯某某出具了收條。后因2015年9月10日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法履行,9月18日雙方終止了該合同,孫某某將原設備和材料歸還了魯某某,魯某某同意返還款項,但因資金已用于該工程無法返還,故雙方協商將應返還的110萬元轉變為借款,并約定了還款日期和利息,到期后,魯某某一直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還款。2017年4月25日,申請人將被執行人訴至秦州區法院要求還款,經秦州區法院判決,被執行人魯某某及其合伙人劉某某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將借款本金100萬元及利息償還申請人,后劉某某上訴,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履行期限到期后,魯某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2018年1月11日,孫某某向秦州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在執行中,魯某某妻子、長子、三子均同意作為魯某某執行擔保人,但4人一直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并規避、抗拒法院執行,對財產隱匿,不如實報告。
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秦州法院決定對魯某某家進行突擊搜查。6月7日黎明,執行干警準時集結,冒雨驅車近1個小時,于清晨7時到達被執行人魯某某家中,發現魯某某妻子王某某在家中,執行干警在向其當面宣讀完拘傳決定書和出示完搜查令,但王某某現場阻撓拘傳和搜查房屋,執行干警遂將其帶至執行指揮車控制,對魯某某家中依法進行搜查。在搜查中,執行干警對每一個房間仔細搜查,全程進行錄音錄像,對所查財物進行登記造冊,并對相關財物進行了現場查封。上午11時,行動結束,共查獲銀行卡數張、現金三千余元,并由魯某某兒媳進行簽字確認。同時,在搜查過程中,執行干警還找到了為規避執行而藏匿在床墊下的魯某某三子,并對其依法進行15天的拘留。
下一步,區法院將對搜查出的現金支付給申請執行人,對搜查出的銀行卡進一步查詢后再做處理。
秦州區人民法院院長趙小平表示,秦州區人民法院將舉全院之力,采取拘傳、限制高消費、查封、搜查、懸賞、司法拘留等各項執行措施,攻堅克難,全力打擊規避、妨礙、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為,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執行到位。截至目前,執結歷年積案209件,執結2018年新收案件476件,讓一大批長期未結案件得到有效執行。今后秦州區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用足用好執行措施,集中力量堅決打贏執行攻堅,努力創造一個公平、誠信的社會環境,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
(天水在線編輯:呂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