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莊嚴使命 履行光榮職責
——記秦州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溫旭
溫旭,男,生于1981年12月,大學本科學歷,于2010年3月就職于秦州區人民法院,曾在七里墩法庭工作三年,現為秦州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6年以來,在單位的精心培育下,在領導的關懷和同事們的幫助下,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圓滿完成了單位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于2011年被本院評為案件“記錄能手”。
司法警察的工作雖然平凡,瑣碎,但是意義重大,是人民法院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該同志在擔任司法警察三年以來,始終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高度負責的態度,沉著應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曾多次在處理突發事件中,機智勇敢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始終保持著對司法警察事業的熱愛,用行動詮釋著那份不變的為民情結。將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點一滴、一言一行,用扎實有力的腳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閃光足跡。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一致好評。連續三年被本院評為“優秀司法警察”。他一直在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著莊嚴的使命。一是勤奮刻苦,謙虛好學。他自己始終以學習作為強化素質,干事成事的根基。高效利用單位提供的集中學習機會、同時堅持自我學習,并明確了自我學習目標,重點學習鉆研了工作中涉及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于2011年通過了司法考試,使得業務能力得到提高,很快成長成為崗位能手。在單位多次指派的培訓活動中,都能認真對待,刻苦好學,不畏寒暑,不怕勞累,心中牢記“苦練為戰”目的,悉心鉆研,反復摔打,在最短時間內掌握了隊列動作、警用盾牌操、擒敵拳、押解、警械使用等各項科目,取得優秀的成績。在2013年被甘肅省法官學院評為“優秀學員”,得到了領導和同事們一致贊譽。他還堅持理論指導實踐,學以致用。從每一次出勤、每一次活動、每一次任務中積累經驗,與理論知識相互結合,充實自我提高警務技能,使自己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為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奠定了良好基礎。二是能力過硬,成績突出。在法院工作過的同志都知道,司法警察的工作十分繁雜,而且對司法警察的工作有其嚴格的規章制度。但是,溫旭同志自從事司法警察工作以來,無論是法院開庭的值庭還是日常的值班,他都勇于擔當,忠于職守,每次遇到急難險重時刻、每次遇到重大疑難庭審,他都是身先士卒、沖鋒在前。在“10.13”涉黑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更是勇敢的擔任了頭號重犯的押解工作,在近半月的工作中每天起早貪黑,兢兢業業,出色地完成了艱巨的押解任務。長期以來,本院司法警察隊伍裝備不足、力量薄弱的情況一直存在。加之近年來本轄區刑事案件多發,被法院處理的案件達四百余起,主要涉及新型犯罪和人數眾多的共同犯罪。作為司法警察,他們的押解和執行逮捕的任務就顯得異常繁重,所以加班加點是常事。即使是最普通的案件,該同志也本著高度負責,認真細致的態度,完成了他的職責。三是忠于職守,無私奉獻。干一行,愛一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管白天黑夜,烈日酷暑,隨叫隨到,任勞任怨。高度警惕,扎實的完成了外勤工作。執行公務時,總是緊繃安全這根弦,始終保持高度警覺,確保了每一次押解任務的順利完成;在值庭過程中,總是保持良好的警容警貌,確保了刑事審判法庭的嚴肅性;同時,自己筑牢思想防線,堅持原則,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聽的不聽,從未打探或泄露審判機密。三年來執行重大、敏感及群體性案件的警務保障任務三次,參與普通刑事案件押解300余人次,執行拘留、逮捕、拘傳40余人次,參與處理突發性事件10余起,未出現任何紕漏。在參與了辦案部門的提押、看管、轉押、拘傳及其他強制措施工作中,從未出現過任何失誤和安全問題,也未出現過違規違紀問題,很好地維護了辦案人員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本院民事、刑事、執行等部門的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警務保障。
在每天的法警值班、安全檢查中,總會遇到一些情緒比較激動的來訪群眾。其中往往又是些比較難纏、無理取鬧的人,每逢這些情況,他總是能做到首先穩定當事人的情緒,耐心細致地對當事人做好解釋和說服工作。得到領導及同事的一致認可。
該同志進入法院工作已有6年時光。他始終嚴格要求著自己,雖然在前行的道路上也存在著不足,但相信他會利用不足來完善自己,以取得更好的成績,來踐行這莊嚴的使命。